thedog6962002 wrote:
有品味的人早就往更高(恕刪)
往上買就會變得不一樣了嗎
骨子底還不是沒變

今天是RR 一樣被大外割

Medesigner wrote:
婦人到現場的時候,拖吊業者並還沒上完腳架,自己看影片就在32秒處,婦人本來
就有權要求罰款放車,你自己不是也把法條搬上來了,我幫你複製上去:
拖吊汽車時,如違規汽車未上架或輔助輪未架設完成,且未拖離原來位置,駕駛人到達現場,執勤員警應即指揮停止拖吊,並請其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資料)及車輛鑰匙或啟動裝置,查核無誤後,依法當場舉發,責令駛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