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lee760235 wrote:你想的很美好,如果大家都有你這樣想,台灣就不會有這麼多違規,很多事情要慢慢改,總而言之最大罪魁禍首還是公路總局,該做好的交通規劃及嚴格的考照制度都沒做好,但區間測速就很積極 的確,幾十年前的法規早就需要總體檢好好改正,5分奉上給您
卡車飆仔 wrote:比例原則?短時間內不...(恕刪) 是啊,原則上駕駛人本來就應該要知道什麼是違規的行為,但台灣就是有很多人民不知道自己違規在哪裡,所以才會有雞腿換駕照之說,這依然是政府在考照上的問題!
ryan00014875 wrote:好喔!快去平台提案話(恕刪) 看到光一個檢舉回文這麼要多字的情況下,那我想警察光搞這不就忙翻了有些很誇張的違規,不檢舉真的沒天理,但檢舉達人浮濫的檢舉等於惡搞公權力,跟那些誇張違規差不多沒品
講實在話路上三寶或不尊守規則的人太多,現在警方為了減少檢舉氾濫訂出不少規則,小弟也曾經檢舉過我覺得已經影響自身安全的違規,講真的現在都要有清晰畫面且明確違規屬實的照片或影片警方才可能成案。因此除少數狀況基本會被開單的都不太可能被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