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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科大情侶雙亡車禍 父悲痛發「327字聲明」:兒沒違規

呃…現在風向是往哪裡吹?
888calvin wrote:
當然要撇清!不然女孩(恕刪)
啊騎車的人都死了要向誰求償?

向男死者家屬求償?
今天即使這個路口沒有規定要兩段式左轉
交通法規規範轉彎車要先靠欲轉向的道路一側才能轉
所以怎樣看,機車駕駛都有無法推卸的責任比例
影片中這種無敵大迴轉的架式留給內車道直行車的反應時間太少了
機車駕駛違規左轉前若是先違規騎到內車道左側或是先停下來觀察一下後方來車
這件憾事都可以避免
家屬沒了親人還要面臨肇責賠償,言論有所不當,就別跟家屬太認真了
養不教,父之過

能發這樣的聲明

也不愧是犬父犬子

父子的用車觀念都有所偏差

既然害死了別人家的千金

也別以為發個聲明就能撇清責任

該一併負起賠償女方家屬的責任
機車騎士從外線跨2個車道左轉時,是紅燈狀態吧 ! 在大馬路敢這樣,不知從小是在什麼環境成長 ! 完全沒有死亡的概念 ! 後座還有別人的女兒 !

高雄縣的省道跟較大的馬路,很多汽機車都是沒命地衝,但人家是直行,有超速我們也很難舉證,機車你要去硬碰硬?
有這種爸爸再多的兒子也不夠死
從反應就知道爸爸很愛自己的孩子,但是過渡溺愛真的不是好事情,
假如爸爸覺得這樣沒違規的話,乾脆自己編一套交通法規算了,
害死人家女兒,假如我是女方家長一定覺得男方一點責任心都沒有,
汽車真他媽的倒楣~~~
狼0223 wrote:
這起車禍警方初步研判...(恕刪)
完全無法讓人認同的轉彎方式
後座女方應該提告前方騎士過失致死才對
神我人 wrote:
D能家長難怪養出這種D能小孩。
馬路瞎七八轉,拜託下次別出來害人了。

疑!忘了沒下次了。
一個走了

一個認為在路中央待轉是理所當然的還在
是不是不想賠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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