宙王 wrote:憲法哪一條賦予民眾檢(恕刪) 為了你提的廢除7-1案,我已經更換車隊的行車記錄器了,前後鏡頭喔。其實台灣各地違規都差不多,路口左右看沒人就闖,殊不知都被記錄下來。台南市的情況跟高雄市一樣,有點失序了。最近有許多gogoro被舉發紅燈右轉同時沒打方向燈。貴鬆鬆電動車還要月租費,真不知道年輕人罰單開銷哪裡來?還有高雄式轉彎,逆向、沒有打方向燈、闖紅燈三張相同路段不同違規時間均成立,慘!我不是魔人,舉手之勞,不謝。此外分享一下經驗,機車行車記錄器也很好用,機動性高,不要裝在安全帽。祝大家行車平安,有緣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