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TH wrote:
又出現"超速不是主因"的論點了
是啊,so what!!
就算是次次因還不是拿生命來賠
個人覺得超速不是肇事主因
而是致死主因
曾經從北宜回台北過
有些騎車的人
騎的讓我會怕
太快
太飆了
我騎60-80還被快速超車
速度絕對是100以上
在那樣的街道
騎那樣的速度
真的是...渣
fmshih wrote:
呂婦開的很慢,從開始轉彎到重機撞上,約有兩秒的時間,也就是說她決定左轉的瞬間,重機可能還在兩條街外,不一定看得到。說真的,在市區騎這麼快真的很危險!不論是你要閃人家還是人家要閃你,都有難度,不值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