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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檢舉達人狂拍 國小家長抗議爆口角

sunland wrote:
我的提案:
檢舉被判定不成案
依檢舉條款金額罰檢舉人
我覺得這案也不錯
違規就是違規,沒有接送區可以在遠一點點的地方放小孩下車,小孩子走一小段路是不會怎麼樣的。
把小孩子保護到這個地步再來嘴違規檢舉太多,也是無言。 讓小孩子一起看家長吵違規還有理了? 違規是因為環境不允許?

不要說我講屁話,我有兩個小孩,目前一位國一,一位小學,我騎車接送為主,但是我很少送到正門口,我大多在學校邊角放小孩下車,讓小孩自己走到門口。 一來學小門口區的確被違規汽車占滿滿,我也不想擠過去。 二來小孩覺得這樣也很好.....


stoak wrote:
怒!檢舉達人狂拍 國(恕刪)
我是老鼠 ! I'm mouse ! Ich bin Maus ! Soy rata !ΕΙΜΑΙ ΠΟΝΤΙΚΙ !
周邊有沒有完善的接送區規劃才是重點吧!!
但是通常就算有接送區還是有人懶得依規定來
非要騎到門口放人~~這能怪誰??
雖然檢舉千件以上有點誇張
但是不違規的話不就沒事了不是嗎~~
叫了一堆人來就覺得違規有理了.............這是哪招???
星幻 wrote:
他指的實名,是指被開罰單的人也可以知道檢舉者的所有個資…

常常覺得很奇怪, 01上聖人這麼多, 為什麼違建加蓋還是這麼多, 家門口是道路也沒有產權, 卻只有他們能停, 其他人都不能停....一整個不懂 ? ...
其實檢舉 並沒有錯.但一直檢舉會造成社會觀感 不好,當然 目前只能攻擊 他有進入校園...

違規本來就不對 也沒有什麼好講的.真的硬起來....不用實名制 只需設立 接送區即可
很多學校週邊劃滿了紅線,也沒有規劃接送區,要不違規可能真的要停到很遠的地方,根本不可能在臨停允許時間(3分鐘)內來回。
再者,接送區設的越遠,走路來回時間越久,勢必要更大的接送區才能滿足需求,不然也只是讓車子在車道上無止盡的排隊,造成交通阻塞而已。

我認為學校都應該設置類似麥當勞的"得來速通道"的接送區,讓小朋友下車可以直接進入校園,這樣家長很快就能把車子開走。如果能安排人員協助小朋友下車,這樣家長不需要下車,接送效率會更高,這樣也不會有一堆車子違停或堵在道路上。
看到前面很多人說現在綁架案沒以前多
以前都走路上下學
我想說
不要倒果為因了
就是因為綁架案,才變成家長接送,綁架案才變少
現在犯罪率可沒比以前低,讓學生全部自己上下學,不見得不會發生綁架案

在學校周邊接送小孩當然是可以
但這是台北市,台北市哪裡沒紅線啊,隔十條街也不一定就可以不違規接送啊,雖然這麼說比較誇張啦
粉嫩屁屁 wrote:
應該可以設定檢舉獎金上限就是你的人生最多檢舉獎金是多少.例如50萬就是發文50萬後剩下的以感謝狀代替.我相信這樣會少很多檢舉達


您可能弄錯了
交通違規檢舉沒有獎金


檢舉亂丟垃圾就有獎金
例如丟菸蒂
stoak wrote:
怒!檢舉達人狂拍 國(恕刪)


姓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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