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病不起 wrote:
舉報人的出發點絕對是「仇恨」
開放這種隨時隨地「舉報」其實對交通傷亡並沒有實際的改善,只是製造更多的「仇恨」,舉報人的行為動力是源自於「仇恨」,而被舉報的基於違規事項是無傷大雅的理由卻付出極大代價因而「生恨」。
這種立法只有「撕裂社會加深彼此仇恨」,除了讓政府躺著賺之外對社會毫無好處。
相信很多人對此不以為然,隨著檢舉的只增不減,人民彼此之間的仇恨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廣,這種「恨」絕對是「深植於心」,有朝一日這社會必自食惡果。
被舉報人被當成「韭菜」收割!
說是仇恨也沒錯啦
小的辛辛苦苦找到合法車位
等要走的時候被並排的車擋住
沒留電話
氣到叫警察來拖吊
解果警察鳴笛就會下來移車
連個對不起都不會講
看!!!!!
現在違規都比較大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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