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萬件70%是有效的檢舉,大約是190萬件有效。如以機車違規停車罰款900元來計算,罰款收入約17億。17億跑到那裡去了?17億能否多僱用約聘人力來處理檢舉事件?畢竟目的是改善交通,以警力不足來搪塞,這些無腦的利委被打臉是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