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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有路權嗎?

每次看到這種幻想文就覺得很好笑...

就算我想去撞一個無照的? 我要如何確定他沒有駕照呢?

是要用幻想?

進法庭攻防你就別擔心了 無照或是酒架都是被打到底得 全場都會聯手打他

法官和檢察官都不是苯蛋好不好..

重點是相較於其它國家,台灣對無照懲處真的太低了

是國家法律沒訂好 法官和檢察官就算想施力也有限

上面不是一個無照的把警察撞成重傷了?你主張讓這種人上路?不是跟放個殺人犯在路上沒兩樣?

無照把員警撞成重傷


無照的人就不應該出現在路上,那要給他路權幹麻..
而且無照又不是只有未成年才有無照的問題.
違規而被吊扣駕照也是無照呀,
無照不就是因為他不適合在路上出現,
那還給他任何關於車相關的路權幹麻?
那還要駕照的制度做啥?
這根本是一個有BUG的法律制度。
Marstorius wrote:
無照的人就不應該出現(恕刪)


請問騎腳踏車要照? 路權?
電動車要照? 路權?
怪手要照? 路權?
坦克要照? 路權?
怪手我會開, 岳父在做河川整治標案, 去客串過, 這東西我不知道要不要執照才能開, 反正我是開了, 只是行走其實操作很簡單, 簡單的挖土操作也不難.

執照跟路權, 根本上來說2件事.
無照應不應該上路
上路該怎麼罰
跟路權本就不是同一件事
怎麼會把兩件事聯結在一起劃上等號呢
在這個鬼島無駕照不但有路權而且無照跟肇責無關

如果有人無照撞過就知道干在心裡口難開
Marstorius wrote:
無照的人就不應該出現在路上,那要給他路權幹麻..

因為 無關
不是影響因子 , 不是構成要件
無論 有照 或無照 , 都不影響到 "路權" 的 取得

無照的人 是不能駕駛車輛 , 和道路"分配" 給那一台車 使用, 根本無關
因為路權 是分配 "道路使用空間" , 是針對所有的車或人 的規則 ←這涉及 公眾的法益
不是 針對 "個人" 在分配 ← 此公眾的法益 不是 單一個人的法益

路權 來自於法規 , 法規 來自於 聯合國道路交通公約 , 公約 來自於車流理論
車流理論 是安排 那一台車 去那一個"位置"
這是在安排"位置" (帶位規則) , 是為了讓 車流能順暢 , 完全無關 能不能駕駛車輛

因為道路 空間有限 , 又因為車流是一種"波動" , 必須要 "分配"使用範圍, 才能避免 "波動"引發車流擾動甚至"碰撞"
這個"位置" 是分配給所有的車 ,除了分配 使用 三度空間 的長寬高的道路空間 , 還有 分配 第四空間的使用"時間"
每一台車的位置 若不依分配行駛 , 就是引發 碰撞

無論是 有照 或 無照闖進來 , 都依據這個分配的規則 來分配 "道路" 不會改變

每一台車的 "位置" , 和有沒有駕照 ? 完全無關

Marstorius wrote:
而且無照又不是只有未成年才有無照的問題.

同樣 ,
有照 和 有照 之間 , 也會發生 路權 衝突的問題
無照 和 有照 之間 , 也會發生 路權 衝突的問題
無照 和 無照 之間 , 也會發生 路權 衝突的問題
駕駛車輛之許可憑證 是 遵守義務 , 而"路權"為 使用道路的權利分配
使用權利(路權) 和 遵守義務(駕照) ? 根本是無關的兩件事
所以, 在判定
使用道路的權利(路權) 歸屬於 那一方 ?
無論 有照 或無照 , 都不影響到 "路權" 的 取得

Marstorius wrote:
違規而被吊扣駕照也是無照呀,
無照不就是因為他不適合在路上出現,
那還給他任何關於車相關的路權幹麻?

汽車駕駛執照為駕駛汽車之許可憑證
為什麼 "駕駛汽車" 就一定會 "在路上出現" ????
無照 無關 "在路上出現" , 這是將 兩者 做出 法條上的 『不當聯結』

公眾分配 "道路使用空間" (是針對所有的車或人 的規則 ) ←公眾的法益
和 "個人" 有沒有駕照 ← 單一個人的法益
完全無關
這 兩者 沒有前因後果的關係 , 沒有因果關係 ! 無關 !
例如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 流行駛。


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幹線道 取得 交岔路口 路權 , 支線道車暫停 喪失路權 , 『路權』構成要件根本無關 "駕照"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
多線道車 取得 交岔路口 路權 , 少線道車暫停 喪失路權 , 『路權』構成要件根本無關 "駕照"
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直行車 取得 交岔路口 路權 , 轉彎車暫停 喪失路權 , 『路權』構成要件根本無關 "駕照"
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右方車 取得 交岔路口 路權 , 左方車暫停 喪失路權 , 『路權』構成要件根本無關 "駕照"
是 『路權』構成要件根本無關 "駕照"

Marstorius wrote:
那還要駕照的制度做啥?
這根本是一個有BUG的法律制度。

不是BUG , 而是做了不當聯結 , 把無關的兩件事混淆在一起

法規 白紙黑字 , 汽車駕駛執照為駕駛汽車之許可憑證 , 駕照的制度 是 "駕駛車輛"
"駕駛車輛" 一定要上路 ? 不能是私人 土地 , 私人建築物 內"駕駛車輛" ? 不是 停車場內"駕駛車輛" ?在沒有道路的地方駕駛? 就不是駕駛汽車 ?
和法律規定的 "路權"(分派不同方向交通) 根本無關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四 章 號誌
第 一 節 通則
第 194 條
號誌依其功用分為下列各類:
一、行車管制號誌係藉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及箭頭圖案,以時間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或藉僅含紅、綠二色之圓形燈號,以管制單向輪放之交通。一般設於交岔路口或實施單向輪放管制之道路上。依運轉方式分為:


上面194條已經說明, 以時間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
這是法規明文的 路權 ,時間更迭, 是一種通行次序 ,只是使用時間前後的輪替 。
該綠燈時間內取得路權 , 時間更迭 轉換為紅燈後, 喪失路權
路權可以依法取得 , 依法路權也會喪失

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 無關 "駕駛汽車之許可憑證"
21歲警遭無照少年撞飛腦死 家屬忍痛拔管器捐
R.I.P

herblee wrote:
因為 無關 不是影響(恕刪)
記得在第五元素電影裡有看到,駕照需要有點數才能開車,現在電腦、網路、感應科技都有一定水準了,裝設這種限制駕駛的設備應該不難,駕照一定也能綁定到手機或穿戴裝置上,不知道為何全世界都沒這樣做? 有專家知道困難點在哪嗎? 個資問題? 車商利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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