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pig wrote:有,昨天才繳一張,直(恕刪) https://www.google.com/maps/@24.9940694,121.5715785,3a,75y,345.15h,76.27t/data=!3m6!1e1!3m4!1sv5oaNzp5McUUuzCXppz1OA!2e0!7i16384!8i8192厲害了右邊是公車站左轉是小巷的左轉專用道
spider_ho wrote:不是這樣喔,我以前檢舉過一台賓士不打燈就換車道,兩次之後見到牠有變乖了(因為常常遇到,哈哈哈)。現在換車道不打燈的人很少見了,並不是他們良心發現喔,是被檢舉或是怕被檢舉。 之前幾乎都會在上班時間見到一台車停在公車區,有一次我差點撞上為了閃公車的機車(因為違停,公車無法緊靠路邊),我就決定再看到就檢舉之後每天看到就檢舉一次,持續了兩個星期,不知道是良心發現還是收到罰單了,那之後看到他都很乖的會把車開到2、300公尺外的停車格停放…
右轉道有停著的車所以往左閃壓到左邊雙白線被檢舉跨線(沒要跨過去左邊車道只是閃車)............去交通隊了解一下過沒多久那邊標線就改了檢舉那台大概知道是哪台啦..應該是前面路段不讓他換線的那台換線是想換就換膩?
wrote:這個社會不會因為我多檢舉一件違規就會變少或我少檢舉一件違規就會變多,總之會違規的還是會,不會的還是不會,這個事實永遠不會改變,所以做甚麼事都是多餘的 台灣如果每個人這麼想, 強姦犯不需要抓, 強劫犯不需要抓, 竊盜犯也不需要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