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大爺 wrote:看來大家真的對重機觀(恕刪) 何止觀感不好....不時把一般道路當賽道狂飆就算了我住在嘉義縣的台18 岳父母住在台3線假日的重機------吵死人不償命的(只有少數的優良車主)還有一些奇耙的重機車主不知道他們是腦袋有毛病又或是肢體障礙不協調在市區他們遇到要提醒別人時不是用按喇叭提醒的......而是狂拉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遇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後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後,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所以,應該知道誰錯了吧。
凱開223 wrote:台中新社區14日一名(恕刪) 還好前方騎士是打左轉燈,所以後方重機想要從右邊刷卡,如果前方騎士是打右轉燈靠右,等待左轉...後方這台騎超快,不保持安全車距的重機,如果是變成從左邊刷卡,依照這種車速跟鑽縫過盲彎,應該是直接pk對向自小客.....下場可能不只有自摔這種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