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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幕的車禍卻收到保險公司賠償起訴

已落幕的車禍卻收到保險公司賠償起訴
R Ping wrote:
我媽卻在今天收到保險公司起訴書




所以
樓主亂掰的....根本沒有什麼 保險公司賠償起訴?
R Ping wrote:
各位臥虎藏龍的大哥大(恕刪)


真的有點想笑~~你撞了人家;然後你修了自己的機車就以為都沒你的事啦! lol 看你還特別強調你媽的機車修了一萬多不就虧很大最好是被你撞的還能補助你一些那是最好的啦.
簡訊有留存嗎?這個也可以當證據!還有民事賠償超過6個月就喪失追償權力,108年1月發生的事很顯然已經超過6個月,你是否該去了解一下?
訂正:民事賠償追溯期是2年才對,我的資訊6個月是錯誤的!在此特別說明!
牛杯杯0216 wrote:
還有民事賠償超過6個月就喪失追償權力


故事越來越離譜了!!!!
肖杯子 wrote:
故事越來越離譜了!!(恕刪)

我懷疑是詐騙........................
牛杯杯0216 wrote:
我懷疑是詐騙....(恕刪)

不無可能!!!

不過~~~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民事賠償追溯期是 2 年!!!
牛杯杯0216 wrote:
簡訊有留存嗎?這個也可以當證據!還有民事賠償超過6個月就喪失追償權力,108年1月發生的事很顯然已經超過6個月,你是否該去了解一下?


6個月應該是刑事部分, 民事是兩年!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應該只是樓主用辭不夠準確而已

自己真實案例

一樣是追撞
自己跟對方都有保險
出險後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但對方保險公司積案太多,所以一直沒跟我方保險公司求償
一直到2年追訴期快到了
就直接丟他們的法務
因為追訴時間快到了,法務當然直接丟法院
所以我就收到了開庭通知

樓主的情況大概上面差不多...
是不是詐騙,打電話到地方法院找書記官就知道了...






我當時是..
當下就連繫對方的保險公司,對方保險公司,書記官...
然後寫了個聲明書寄法院
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專員跟對造保險公司聯繫賠付
對方保險公司撤告
有簽和解書嗎??
在沒有和解書的情況下,
其實事件並未落幕,
所以任何事故最後一定要簽和解書,
然後內容要寫道放棄任何法律上的追訴權利之類的,
之前有發生過和解書內容寫不完全後續又被告的情況。

然後你的觀念要改,
前車(無故)煞停並不會是後車追撞前車的主因,
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是主因,
所以後車罩責會較大甚至全責的原因在這。

看起來對方保險公司提告的是民事賠償?
不過還是要看你收到的傳票,
若是民事庭還好,
就看法官判多少就賠多少囉。
是的.....不用懷疑
您已經說了 當初已經同意責任在您母親(後車)

流程上就是對方會先出他自己的險 去維修-->然後對方保險公司會再代位求償

這中間一定會有一段時間 不管多久 是一定會發生的

當然中間的維修合不合理 那是另一回事 流程的合理性是沒問題的

另外在善意提醒: 當車禍發生時 不管怎麼樣請記得通知警察 然後做筆錄

對於後續討論責任問題 會比較沒爭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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