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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們的建議

EnglishVeryFAQ wrote:
”我朋友闖了紅燈 對 對方超速 時速大概7 80 “
很好奇,被時速7 80的車撞到,還能只受這樣的傷(恕刪)

正解!

時速七、八十?胡說八道,真的七、八十不管哪個角度撞,幾乎都是死路一條
樓主只是學生
只是讓朋友讓"機車"載
所以對"時速"絕對是沒概念的
只是自己的隨便臆測
自己闖紅燈了,還要幫倒楣的對方羅織冠上個罪名.....真要不得

朋友也很倒楣,如果沒載你,搞不好他不需闖紅燈,他自己早就綠燈通過了
載了你才變慢,跟你一起趕時間才又闖了紅燈
出事了,你不挺他
還要他賠償你

誰跟你當朋友誰倒楣

還有補充一下,樓主是機車雙載,不是開車....沒有所謂的副駕駛
騎車被七、八十時速的車撞?還能活命比九命怪貓還強阿!真的該去燒香拜佛、謝天謝地謝平安
樓主自刪原文如下
.............................................................................
朋友載我出了車禍 我開37萬會太高嗎

前一陣子發生了車禍

我朋友闖了紅燈 對方超速 時速大概7 80
對方肌肉拉傷 跟一些擦傷
我朋友是腳趾骨骨折跟挫傷
我就稍微嚴重一點了
大腿的股骨閉鎖式骨折 肋骨骨折 跟輕微腦震盪 還有大面積挫傷
醫生判定一年半才會好 一年後還須回去拆鋼釘 在車禍以前的工作是需要久站的 所以大概也沒辦法工作
目前初判表還沒申請下來
我們家裡是開35萬的賠償金 加2萬多的醫藥費而已 畢竟我們都是學生 而騎車的是我朋友沒有算精神賠償費
只有要這一年半無法工作的薪水跟第一個月需要專人照顧的錢還有醫藥費賠償而已

可擔心朋友可能會無法接受這價錢 所以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會算獅子大開口嗎?
而且之後跟朋友感情應該也會變不好
想麻煩各位幫我解答一下了QQ
....................................................................
我認真的回答你好了。
首先。先向載你的人,跟載你的人與發生車禍事故兩肇雙方 寄出存證信函。不要寫太多因為要錢。一頁就好。
並要求於事故六個月內。處理財損跟體傷。

讓你受傷的人資料 事故三聯單都有寫。

第二步 向各地調解委員會 申請調解。

第三步 遞狀,這個比較麻煩,直接向警察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大家不願意和解,檢察官會將被告起訴,原告可以刑事附帶民事向被告求償,當原告.或被告.收到民事判決書,不滿意.可以再上訴.

民事告訴要繳納〔裁判費1.1%〕.

刑事及刑事上訴.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免繳納〔裁判費〕.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告訴~上訴要繳納〔裁判費〕.

這樣應該就是樓主要的。

醫療費:檢附醫療費用單據,扣除健保已支出部分
工作損失:檢附減少收入相關證明,例如請假單
精神賠償:需提收入、身分等資料,並說明所承受痛苦

法院有免費的律師.但寫狀紙要五仟元
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兩案一定是分開而不會併案審理。

在判決之前,務必詢問〔書記官〕何時可送〔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讓相關程序可有效的縮短。

訴訟的期間很漫長,要有心理準備。此案應不用聘僱律師~自行處理即可,順便學習相關程序,但倘若你有不便,仍需要專業人士出面處理較為妥當。
(一)傷害事故部份

1.喪失或減少勞動能之損害(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項)因此停業損失可依此法提出賠償。
2.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如看護費、義肢、義齒、營養補品費(需醫生處方,私買無效)、被害人坐車前往醫院之交通費。

3.醫療費用:因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而赴醫院醫療,期間所支出必要之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檢驗費、復健費等,受害人得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向肇事之加害人請求賠償。但須扣除伙食費、診斷書費、國術館、私人診所無處方箋之費用。

4.停業之損失:依民法一百八十四及第二百一十六條,但須有所得證明(薪資扣繳憑單、綜合所得稅稅額證明、公司證明或營業報稅資料)。
5.精神慰問金:依法院判例,參考一下,骨折約2萬至20萬間,頭部挫傷約4萬至20萬,其他重傷約30萬至50萬,死亡50萬至100萬。


這個去打聽 應該差不多的行情。為標的。在加一點 讓法官砍價錢。
這樣你要的30幾萬。比較有機會。但是還是要傷勢。還有務必積極治療。(有利判決)


還好我開車 不太載人。賠到死喔
這篇文章要好好保存給小孩看。

芝木貢 wrote:
樓主自刪原文如下
.............................................................................
朋友載我出了車禍 我開37萬會太高嗎
iamjayz0210 wrote:
這篇文章要好好保存給小孩看


小孩別讓親友免費照看噢,否則小孩出事了多數人會覺得你應該自認倒楣。
llyujen wrote:
小孩別讓親友免費照看...(恕刪)

以樓主和他家人的想法
的確應該如此

記得有小孩不要讓爸爸媽媽或其他親人帶!
否則萬一小孩感冒、不小心跌倒或碰傷
大家都會叫你不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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