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dun5168 wrote:如果他拿得出公立醫院(恕刪) 其實什麼醫院都一樣啦,正常的醫師通常就是寫椎間盤突出、關節發炎這類診斷(假如有的話),但是不會寫什麼原因導致,醫師又沒開天眼,誰知道他是車禍還是爬樓梯跌倒還是搬東西閃到?就算醫師故意配合寫上去,到時候傳喚醫師作證就好笑了。
上週一我的理賠專員幫我去和對方和解,包了1200元及負擔對方的醫療費用,對方撤告,但因肇事逃逸是公訴罪,因此上週二我仍要去開第二次偵察庭⋯檢察官看到我就問我和解了?我說是,檢察官問我多少錢和解?我照實說,之後檢察官就說簽完名可以走了,我問檢察官說肇事逃逸的部分?他說上次就已經說過了,你根本沒有肇事逃逸⋯今日收到的不起訴處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