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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是小違規就不在意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機車變換車道不打燈,這種愛亂騎跑到我前面礙眼的機車,我也一定檢舉。(恕刪)


檢舉大不會讓這種礙眼的機車騎在你前面

檢舉大檢舉的垃圾是真的垃圾
(但影片1,百分之99的正常人不會覺得他是垃圾)

我知道你贊成一切的檢舉行為
但樓主八成只能沉溺於這些小事中
和檢舉大正義凜然的滿屬性不一樣
(被你砲也是心甘情願)

因為你檢舉的事物是能救人一命的
樓主的檢舉是為了改善交通?
不敢說所有檢舉都沒有意義,但我的看法與樓上相同
樓主的檢舉大多數都是小題大作了
這樣的行為不像是改善交通,反到像是…「擾民」。
喬治奇摩 wrote:
你怎麼不等警察局的回(恕刪)


自己說路肩連車道都不是,那何來的任意行駛兩車道?
喬治奇摩 wrote:
你怎麼不等警察局的回(恕刪)


車道切入路肩不用打方向燈?

路肩匯入車道不用打方向燈?
heinzvon wrote:
想不到機車靠邊騎也會(恕刪)


為了避免被違停併排or突然衝出來or沒看就開車門的駕駛擊落
加上行駛中,同車道沒有車道分割讓路的問題
機車本來就是一直騎在中間才是正確的
才能保護自己
這樣就檢舉,在此嚴正表達個人的憤怒
版主真的..挺棒的
有很常空虛寂寞覺得冷吧?
心若冰清 wrote:
樓主的檢舉是為了改善...(恕刪)


他何止擾民..還很擾警
ryan00014875 wrote:


自己說路肩連車道...(恕刪)


機車這個叫做任意駛出邊線,不是跨越兩車道,後者是指汽車行駛在兩車道中間。


ryan00014875 wrote:車道切入路肩不用打方向燈?

路肩匯入車道不用打方向燈?


你要看行為的主要目的,切入路肩(動-停)與從路肩匯入車道(停-動)都不是這個機車騎士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只有往前行駛,主觀上並無變換車道或方向的意圖。
當行為似乎都可以適用時,你要選最直接的。
這社會真是..............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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