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機車變換車道不打燈,這種愛亂騎跑到我前面礙眼的機車,我也一定檢舉。(恕刪) 檢舉大不會讓這種礙眼的機車騎在你前面檢舉大檢舉的垃圾是真的垃圾(但影片1,百分之99的正常人不會覺得他是垃圾)我知道你贊成一切的檢舉行為但樓主八成只能沉溺於這些小事中和檢舉大正義凜然的滿屬性不一樣(被你砲也是心甘情願)因為你檢舉的事物是能救人一命的
heinzvon wrote:想不到機車靠邊騎也會(恕刪) 為了避免被違停併排or突然衝出來or沒看就開車門的駕駛擊落加上行駛中,同車道沒有車道分割讓路的問題機車本來就是一直騎在中間才是正確的才能保護自己
ryan00014875 wrote:自己說路肩連車道...(恕刪) 機車這個叫做任意駛出邊線,不是跨越兩車道,後者是指汽車行駛在兩車道中間。ryan00014875 wrote:車道切入路肩不用打方向燈?路肩匯入車道不用打方向燈? 你要看行為的主要目的,切入路肩(動-停)與從路肩匯入車道(停-動)都不是這個機車騎士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只有往前行駛,主觀上並無變換車道或方向的意圖。當行為似乎都可以適用時,你要選最直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