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cam666 wrote:警察偷拍不行,民眾偷拍就可以,警察開單要具名,民眾就不需要,這是什麼道理!!!...(恕刪) 一堆違規被檢舉的也就會這幾招,說別人偷拍就是其中一招,馬路是公開公眾的地方,何來偷拍,是你偷違規被拍啦
青草膏 wrote:有人會覺得,狂檢舉的人,像不像反社會特徵???有人作過這方面的研究嗎 引起民怨 就地合法總覺得要修改考照制度,難度成本大幅加大,違也容易扣照大家都因為法規鬆散,駕照好烤,導致違規人口>守法人口,因應民意,那就地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