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_depp wrote:
哈哈哈 再怎麼掰也...(恕刪)
以前在美國康乃狄克住過一陣子,有次在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馬上被條子攔下來.
第一個動作,熄火,手伸出車外,等條子過來. 否則就開槍了.
記得最後還請了一天假,上法庭認罪,然後才繳罰金了事.
台灣真的交通違規太多,罰的也太輕了.....
台北廚餘 wrote:
以前在美國康乃狄克住過一陣子,有次在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馬上被條子攔下來.
第一個動作,熄火,手伸出車外,等條子過來. 否則就開槍了.
記得最後還請了一天假,上法庭認罪,然後才繳罰金了事.
台灣真的交通違規太多,罰的也太輕了.....
台北廚餘 wrote:
以前在美國康乃狄克住過一陣子,有次在高速公路,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馬上被條子攔下來.
menter wrote:
受害者如果有時間,而且不想花錢了事,可以上法院做行政訴訟,屆時 檢舉抓耙子必須出庭,若不敢出庭,可能你可以勝訴。 同時,也可以給檢舉魔人一個警惕,不要多在暗處亂射箭,不是不用負責任的。 或許會收斂一點...(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