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vs19 wrote:支持樓主去申述!!...(恕刪)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我都檢舉這條,就沒佔用,行駛問題
cbko wrote:.如果大多數人都違規,那是不是該去檢討這件事情的源頭,是不是有什麼問題,才會使得大多數人違規....(恕刪) 我聽你在OOXX請問大部份人都紅燈越線,是人有問題還是線有問題?我就專門檢舉紅燈越線,檢舉久了這路口紅燈就很少人會越線
我也住台中在路上開這麼多年早就習慣這種設計你要說它爛我也這麼認為但是在他還沒有改善前就是不要這樣開我現在都只開外側或中線車道有要超車才會開進內車道超車完再繼續回中線或外側在同一個地方開久了你一定會知道這條路長什麼樣子那明知道內車道是轉彎專用為什麼還要開進去?不是故意就是習以為常被開單教育只是剛剛好很多人吃東西、買東西都可以很有耐性在排隊一開車、騎車就變得沒有耐性看到哪裡有洞就往哪邊鑽完全無視路上、地上標線號誌是什麼考完駕照就完全忘光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你沒看過判決書只會唬爛吧。要我貼判決書給你看嗎?笑死人!..(恕刪) 好啊,你就貼出法院的判決書啊!還是警察局或市政府的回覆,你就認為叫做判決書?車輛肇事主因:超速、不當變換車道都是排前幾名,直行車在內側同一車道,一有左轉標示就要變換車道,會大幅增加肇事機率!為了避免檢舉達人或市政府警察局胡搞瞎搞耍白痴,而造成更多車輛肇事和死傷,所以一定要申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