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預報 wrote:這樣算逼車嗎?我不...(恕刪) 算逼車!行駛時,任何時速與前車間距要至少二秒距離。參考LINK所以假設40公里時速,與前車間距要五個車身。紀錄器顯示在交流道上,錄影車主無故逼近前車,尤其影片20秒處,空間剩下不到一個車身,足以導致前車心生恐憂。錄影顯示(雖然RAV4車主仍然不該行凶),錄影車主駕駛習慣惡劣,足以令他人反感。
sweetmelody wrote:算逼車!行駛時,任何...(恕刪) 你開車在我後面,然後我急煞你煞車太慢離我車尾沒2秒然後你算逼車?那我每停一個紅綠燈不就逼一次車?仔細看清楚,衝突是在入閘道就發生了!
我覺得離前車近是因為前車剎車了(第18秒左右)所以嚴格說來因該是前車先逼車吧!當時速度也沒快到 需要踩剎車一般人會開車的也不會去踩剎車(因為會浪費油)蠻好奇的是車號R開頭的車竟然車上帶球棒這點真匪夷所思畫面中前車車主看起來也不強這樣也要攔
高雄苦瓜 wrote:這種小狀況都要砸車打人還是別上路吧!每個交流道每天都有幾千次以上這種插隊!砸的完嗎?都沒錢買車用租的,還不忍氣吞聲?如果被吉賠的起嗎?今天新聞報導11萬逼死一個22歲年輕人!這個案例賠起來應該超過!誰開車沒被剪車過?被神A剪車我也是笑笑啊! 小弟只想到 積非成是 這句成語不就是插隊開單的案例太少所以,大家才習以為常嘛
8924132 wrote:小弟只想到 積非成是...(恕刪) 我沒有說插隊是對的,只是在描述一個每分鐘都在發生的事。有些人開車真的很龜!(連騎機車都有)不插一下真的對不起自己,而且我有十足的安全保握!如果要求警察強制取締這種違規也不是很難,只是多少會造成民怨罷了,被拍到我也只是摸著鼻子去繳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