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美國人是守法,日本人感覺就像是內化到他們的性格一樣。不給人添麻煩的龜毛國民性,在交通上也體現的相當透徹。
台灣人到海外比中國人好些,水準普偏稍高些,到國外都還算遵守國外的規則。不過回台灣以後就原形畢露了...一天到晚羨慕先進國家的好處,卻在台灣就只想先享受便利性。
Sammama wrote:
打臉我一說從頭到尾都你們自顧說
而我不知道找了多少證據
請問腦補大師
你說我宣導行人過馬路不用看車可以玩手機的證據到底找到沒?
我發過的文一字一句都沒刪,等你打我臉很多天了
Sammama wrote:
幸好大多數人都懂我表達的意思
大多數??大師你的數學跟你的閱讀能力一樣好喔



Irgendwann wrote:
臺灣的行人幾乎都會讓車,臺灣的駕駛大部分都不會讓行人,
幾次車禍之後,某S就一直強調「行人也要注意車輛」,彷彿被撞是因為自己不夠注意,才會發生不幸。
我在一樓貼的影片他可以解讀為老婦有看到汽車所以沒被撞到,來證明他的行人必定要看馬路的論點
不同意就被他扣上用生命捍衛路權的帽子
跟他講道理真的是浪費時間
瑪拉卡 wrote:
那個自以為是臉腫腫...(恕刪)
拖吊車輾斃老婦人 駕駛稱沒看到人過斑馬線
疑A柱死角 撞死女大生
來喔
慢慢算
駕駛必須讓行人
看是比較多人認同
1.過馬路也注意車子 (自身安全多一個保障
2.過馬路可不要看車 (用生命捍衛路權?
順便跟你說喔
全世界的交通"宣導" 都是1唷
包含美國日本
未來可能就不是宣導了喔
已經有州修法 過馬路滑手機(不注意車子)要罰錢了唷
可能就是規定了唷
Irgendwann wrote:
臺灣的行人幾乎都會...(恕刪)
真的可笑了
甚麼時候說行人也要注意車子
就是放鬆駕駛要禮讓行人喔? 每次邏輯這邊都過不了關?
責任一定是在肇事駕駛 這是100%沒錯的阿
[那個官員幾乎都在講駕駛責任,甚至說發生意外不是意外,是駕駛的選擇,要駕駛多注意,最後才講行人不要假設車輛有看到行人這段話。]
又想扭曲?
全世界交通宣導都是如此
都是要駕駛注意
然後雙向宣導 行人也要多注意
就你們永遠烏托邦
駕駛注意就好
[你們也永遠也找不到有任何國家有宣導說行人可以不用注意車子]
[可是我卻找了一堆 行人也要注意車子的各國宣導跟硬體證據]
麻煩不要嘴了好嗎
麻煩不要烏托邦了好嗎
麻煩看看現實好嗎
甚至在台灣駕駛觀念差的地方
反而宣導不用看路就過馬路?
這種邏輯



跟你們這些邏輯不佳的人浪費時間,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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