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新聞] 綠委建議:酒駕預備犯先關三天 三部表態贊成


殛天之翼 wrote:
~一次鞭完~不能拖欠


不能這樣,一次鞭完搞不好會死人,犯人家屬會說執法過度要求國賠,應該比照新加坡,先鞭一下皮開肉綻了,犯人就回家休養,等一兩星期傷口差不多康復,身心舒暢了,再回去鞭第二下,反覆執行到鞭完全部次數,有可能需要一兩個月,次數多的或康復能力較差的可能要一兩年才能完刑,不過這就刑罰與人道都兼顧到了。
3天太少了
至少關個一星期

酒駕預備犯是什麼
應該是現行犯了吧
那個法務部長 真得是不知道再說什麼

天使殺手 wrote: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
騙選票模式啟動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as121454 wrote:
酒駕預備犯是什麼


飲酒後坐在駕駛座還沒發動引擎,或是拒絕酒測的,應該就算是酒駕預備犯了,就像進銀行拒絕脫下安全帽,就視為強盜預備犯,保全或駐警就要採取行動了。

天使殺手 wrote: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恕刪)


關3天是不夠的,關他7天吧。剛好頭七,讓被害者回來找他
三天
剛好等退酒
大醉的話要退酒剛好三天
三天後清醒了
剛好又可以開喝了
一個人喝了酒當然很可惡
所以要關至少三年
三天太少
現在是民氣可用的時代,加上明年要總統大選了!!我們趕快要求各可能的總統後選人表態!!我們再來好好的選一個會為我們老百姓著想的總統!!大家說好不好呀!!
畢竟我們辛苦養大的小孩,如不幸長大後被酒駕撞死了!!那就為時已晚了!!

天使殺手 wrote: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恕刪)
直接罰巨款或鞭刑就好了。關牠們浪費稅金嗎?
天使殺手 wrote:
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恕刪)
  • 2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