殛天之翼 wrote:~一次鞭完~不能拖欠 不能這樣,一次鞭完搞不好會死人,犯人家屬會說執法過度要求國賠,應該比照新加坡,先鞭一下皮開肉綻了,犯人就回家休養,等一兩星期傷口差不多康復,身心舒暢了,再回去鞭第二下,反覆執行到鞭完全部次數,有可能需要一兩個月,次數多的或康復能力較差的可能要一兩年才能完刑,不過這就刑罰與人道都兼顧到了。
現在是民氣可用的時代,加上明年要總統大選了!!我們趕快要求各可能的總統後選人表態!!我們再來好好的選一個會為我們老百姓著想的總統!!大家說好不好呀!!畢竟我們辛苦養大的小孩,如不幸長大後被酒駕撞死了!!那就為時已晚了!!天使殺手 wrote: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