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葉叔叔 wrote:
很多檢舉魔人都說
只要大家不違規不就沒事
我的檢舉讓社會變好、變正向
如果我們把檢舉制度
改成~
檢舉者必須將個人資料檢附給被檢舉者
以便案件對質
讓檢舉案件更加透明、公正
我想結果會非常非常非常不一樣
正義魔人們對不對!!!
案件對質? 你知道檢舉人只是提供資料給承辦人,舉發與否不是檢舉人說的算嗎? 檢舉人只要對他提供的證據負責,證明沒有經過變造即可,罰單上舉發的人是員警。
將檢舉人的資料給被檢舉者,名義上是讓案件更加透明、公正,私底下被檢舉者還不是想利用此資訊對檢舉人威脅、恐嚇以嚇止檢舉? 講的如此冠冕堂皇。 對了,既然如此,食安檢舉、違法排汙排廢檢舉、噪音檢舉、檯面上公司弊案,我想你也贊成提供檢舉人資料給被檢舉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