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hou wrote:
說的不錯, 不止法...(恕刪)
我想說的是立法品質,
違規當然可以檢舉,但是前提是這個規範是不是合理?
不合理的規定官員偏要這麼制定,哪怕真的不合理你還是違規了,
法律就這麼規定,要不然你去當立委修法呀~真是屁話。
就像之前說過的,地方政府缺錢很簡單,
去馬路上多畫幾條禁行機車,
自然會有民眾幫忙拍照錢就進來了,
唉呀~禁行機車是為了騎士安全,我檢舉你是在救你一命呢!
真是這樣嗎?
有什麼法規是之前不做要罰錢,
現在做了還是罰錢?
這是真實存在的規定,
你覺得這樣的品質,你還相信台灣的交通法規都是正確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