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建議樓主1). 棄筆從戎(警) , 直接去報考警察 , 這樣可以直接上前線抓違規2). 從政 , 看是要當父母官 , 或是議員/委員 , 這樣也可以監督/立法 讓警察抓應該優先抓的違規在這邊叫用處不大....Good luck !
Sammama wrote:照樣照句重機上高速...(恕刪) 其實是這樣啦,對於政府他有利的事他會盡可能的做,例如區間測速阿,測速照像機一個也不會少,至於臺灣路權?早是世界笑話了,區間測速是國外一種取締超速的方式,疑怎麼這點政府就拿國外例子來用?那路權又說你機車好危險連省道機車都不給你進去呢,全世界最長的英法海底隧道都沒禁機車進入了,就你臺灣最奇特,可以辦路跑卻無法騎車?這標準不一,也勿怪民眾為何長長忿忿不平了..
發文者不用生氣,我十多年前在板橋,就是因為四輪併排違停嚴重,我就騎禁行機車被拍照,從此我就檢舉板橋花市的四輪併排,至今沒有停止,至少破千件此地四輪收到罰單,警察至今看見併排一樣很少主動開單,但我持續檢舉到我沒力為止,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