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leh1688 wrote:
早就實名制了
沒有明確違規事實就算實名也不會成案好嗎
檢舉交通違規改採「實名制」明年元旦起增留身分證
我主要是解釋警察為了減少開單,政府的對應之道
我知道早就實名制了
不過政府說今年開始實施實名制
我也很納悶呀...
pighead.jen wrote:
檢舉垃圾,我印象成案的難度非常高
這檢舉獎金不好賺......(恕刪)
檢舉亂丟垃圾難度很高,但不是難在舉證,而是難在環保局很愛刁.
環保局會要求你自行把影片截圖之後,把圖片貼到A4大小的word檔裡面,半個頁面要貼4張,而且每張都要有時間戳記、亂丟垃圾的行為要明確.
但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例如你拍到亂丟垃圾的行為是在畫面的正中央,為了求截圖+縮小後還要違規行為明確,你就不能擷取時間戳記那個區塊... 所以這樣子寄去檢舉就會被打槍
如果擷取了時間戳記的區塊進去,亂丟垃圾的行為就變得很小很模糊了,一樣被打槍
原始影片附上去也一樣沒用.
其他還有 乘客丟垃圾 = 無法確定是車主丟的 << 打槍 (我滿腹疑問:駕駛=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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