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1項第6款: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1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101條第3款之情形外(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應使用近光燈;亦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我要換小老婆 wrote:燈光都是非常昏暗甚至是路燈照明不足的所以哥我這個時候總是會變通一下開啟機車的遠燈增加照明的能見距離(原本就是老舊機車,頭燈比市面上的新車款頭燈來的暗)騎著騎著,一個很明顯超過道路限速的黃牌重機,從我幾十公尺處前的十字路口轉向到與我同條路,呼嘯而去 應該跟你暗不暗無關,而是你遠光燈的照射角度剛好造成前車照後鏡的反光,導致駕駛視線受反光影響而無法專注於前方車況!那這該怪誰?當然是怪開遠燈的人啊!因為是遠燈投射在前車的照後鏡,難道要求所有你的前車來適應你個人的遠光燈!?
我要換小老婆 wrote:哈哈哈哥我沒想到這...哥我就是時速40~50慢慢騎而且重劃區前方也沒車開的遠燈一個黃牌小朋友自己貼著雙黃線時速80~90超過我車結果在我前面等紅燈這樣子自己被閃閃瞎雙眸哥說是剛好而已(恕刪) 看起來與主文顯矛盾耶~不是在你前方幾十公尺轉進來與你同向?怎又變超你車了?錯了該認錯~~!!!別凹了!!!!!
我要換小老婆 wrote:哈哈哈哥我沒想到這...(恕刪) 你很知道使用時機??有法條告訴你重劃區可以開遠燈??不管怎樣,若你是奉公守法、了解使用時機的人再他超你車的時候(不論對方怎樣違規),你就應該切回近燈,否則你也是違規 (五十步笑百步)你近燈導致你視線不足,可以自己去裝LED,再正規的去驗車還是你不知道現在可以安裝LED??還是你就自私的想說,反正只有這段路用得到比較亮的大燈,就開遠燈吧,所以就不修理也不處理??這樣的話你就不應該上來分享此事還是你心裡認為,死屁孩,騎台黃牌重車在那邊胚,我閃瞎你??你還是關閉文章不要在這邊丟自己的臉了自己不先檢討自己,踢到鐵板了才要在那邊做些奇怪的動作??阿所以到底是對方雙黃線高速超你車??還是在你到十字路口以前,進入同線道??到底是有壓線還是沒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