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011 wrote:
機車停車格收費 早在馬英九就提出
但後來不了了之
個人認為
交通改善 先從執法著手才對
機車停車全面收費 是需要幾十年的計畫 也不可單一計畫執行
首先要從管制機車總量跟機車減量開始...這個沒做就想全面收費就是擾民而已
台北市的機車總量遠超過機車停車格
就算是想停停車格 找不到車位才是常態
要收費不畫停車格這樣說不過去
當想隨便買個便當都要加收20元,店鋪生意絕對嚴重受重大影響
全畫了,還限制巷弄停車又將會有很多機車無格可停,變成強逼市民違規,開單量會暴增
而且為何只有台北市才這樣? 全台灣都該全面收費才符合公平原則
最後,還是只能不了了之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