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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高速公路110KM, 請烏龜車別再行駛在內車道了

eesix wrote:
物理課本講得很清楚你...(恕刪)


初等教育的物理課本中的那段請提出證明
提不出證明也請您停止這似是而非的荒繆理論
痞子馬~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wrote:
龜車90km才取締的寬限值,是為了避免執法上的爭議
不應將此寬限值無限上綱,影響其他合法用路人之權益

不要忘
向上的寬限值,也是為了避免執法上的爭議
如果向下的寬限值不應無限上綱
那向上的寬限值呢?
khfan wrote:
由規定條文及紅斑馬的...(恕刪)



那請問,怎麼會知不知道對方有沒有趕時間?除了一般的消防隊/救護車/警車其他車是沒有所謂的警示,但不代表他們的警急事件不急啊。我有個朋友是飛官,偶爾會需要警急出任務,但開的車是自用車,還是得飛快的趕回去。偶而會有警車開道,但不是每次。所以大家都在講同理心,希望各位也要尊重其他用路人的權力。

kuruma0810 wrote:
可是....

昨天晚上也遇到兩次閃我燈的人
不知道是時間點那麼剛好嗎
都是選在我旁邊有車的時候閃燈.........

我是很想讓啦,老車遇到上坡難免無力........
但是....也稍微看一下旁邊的情況好不好............
還連續閃了好久...閃到我的奇摩子一整個不爽....

X的.....本來想讓的....我不爽讓了啦


還有一個
超過去後,開的也沒比我快多少,剛剛還持續用遠光燈照我.................




1.如果不是旁邊有車,我連閃你燈都懶,直接右側超車了,就是沒辦法右側超車,偏偏你又剛好是在內線道,不閃你閃誰?

2.沒比你快多少,還是比你快,我在高速公路都是最高速限+8公里定速,可是也常被+5公里的擋到,擋久了我也會閃燈或超車,超過去也不過比他快個3公里.

tn00269745 wrote:
有關烏龜車的定義:在高速公路,速限90公里以上的路段,時速低於八十公里,在快速公路上,速限80公里以上的路段,時速低於70公里,都認定為慢速車。慢速車在高快速公路上,都只能利用外側車道行駛,超車時,可以利用鄰近外側車道的內側車道超車。

公警局從2006/10/1起,針對慢速車未依照規定行駛外側車道,以及大型車使用內側車道超車之後,沒有回復外側車道的行為,展開取締,違規可處新台幣三千到六千元的罰單!

2007/1/1起到3月底,將針對所有行駛最內側車道的小型車,如果沒有以「最高速限」行駛,也會開罰!此外,小型車使用內側車道超車之後,沒有離開,也沒有以最高速限行駛,也會開罰。

第三階段執法,從2007/4/1起,針對不少駕駛人最感冒的[烏龜車]行為開罰,行駛最內側車道超車之後,繼續佔用,沒有依照最高速限行駛,並導致車道堵塞的行為,將開罰新台幣六千到一萬二!

交通部及公警局表示:相關的執法計畫,是希望建立用路人正確觀念: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小型車的最高速限車道」等路權觀念,藉此保持超車道的行車順暢,進而維持高速公路的行車秩序。節省時間,培養正確駕駛習慣。



有罰真的不錯,但是警察抓的到幾個,真要抓,抓龜車的績效可能比抓超速的績效來的多.
我以GPS時速118定速,從新營到台中來回,可以超我車的不超過兩個,甚至常常是0,可是時速100以內佔據內車道的最少有10個以上.
講來講去就是要大家以他的表速為準,超過他的車就是超速,就是不合法
就算超過他的表速0.1公里都是超速,可以公佈您的車型嗎?你用的輪胎款式嗎?胎壓打多高?里程有多少?
我要回原廠請他調到跟您一樣的表速,不然超過您就會被開罰單了。
我的表速100時GPS顯示時速99,不知您的多少,我好跟原廠技師說明校正的標準值。
駕駛道德?沒學過,能吃嗎?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wrote:
其他的我都沒意見,...(恕刪)

就拿這個例子,速限100km的國道上
若白車依您所宣揚的,在內車道以90km行駛
而紅車以100km行駛.......


您可能誤會了, 在速限100km的國道上所謂最高速限就是100km
當然在寬限值下可以開110km.. 那白色車的速度需在100~110km之間, 且不能與他車並排(阻塞車流)
達不到100km就是龜車, 該離開內側車道. 超過110km就是超速, 沒權力要求前方以110km行駛的合法用路人讓路(也許人家正以合法速度超車呢).

個人認為超車道的觀念很好, 是需要大家遵守的互利行為
但這一切必須建築在不超速的前提下.

別以為付得起罰款就能用超車道超速, 不論你有多趕時間
都不應該拿大家的生命安全陪你趕. 真的趕時間請搭飛機高鐵,
再會超車都不會比他們快. 更別提別人不想超速, 還閃人大燈





VARITA wrote:
將心比心吧,您碰到比您稍慢的車佔住內車道,您真的就乖乖跟在他後頭,保持車距前進嗎?
還是跟我們一樣用違法的右側超車。


很多龜車就真的是乖乖跟在後頭耶,有時候被擋到很不爽,超過龜車後跑到他前面放慢想逼他開到中線道,結果慢到70了,他還是乖乖跟在後頭,慢到我都受不了,油門一加,揚長而去,不管他了.
電子大頭 wrote:
我個人覺得....你...(恕刪)


請看我post #100, 只要有心要讓, 一切都好.

重點是有心要讓人. 這就夠了.

個人會因為兩種因素禮讓.

1. 駕駛道德

1.1 本人開車都在限速上限, 也都會禮讓後方快速車輛, 除非已經沒有空間前進, (前面全部都以龜速前進). 一下子換不過去, 也會打方向燈, 告知後車我預備換線.

2. 安全駕駛,

2.1 遇上那種死亡速度的車輛從後方殺來, 當然趕快打方向燈閃開, 不然那個白痴萬一不小心因為在我面前換線出包, 不但他自己出事, 連帶我也倒楣. 還是趕快讓個路, 讓他快速通過.

2.2 你不知道後面的瘋狂駕駛真的瘋狂到哪個程度, 你裝沒看見, 不禮讓, 只會增加後方駕駛的憤怒. 當憤怒累積到一個程度, 你也不知道那個人會做啥事. 上次新聞不是舊有報導, 有個烏龜車歸在最左線, 結果被人攔下毆打? 那個烏龜車只能說EQ 太低, 一個簡單的換線動作就可以避免掉血光之災, 卻因為懶惰, 不爽, 老子有理的心態, 導致被痛毆一頓. 就算是後逮到人, 移送法辦, 痛的人還是烏龜駕駛.



至於想要主持正義的話, 就打110 報案就好. 自己不需要去做正義魔人, 留給真正友執法權力的人去處理吧.

所以, 再次呼籲, 多禮讓後方比妳快的車輛, 為你自己也未其他人好.

SWAMO wrote:
結果慢到70了

看到現在最龜的就是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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