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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騎車突竄出,情侶撞上1死2傷

一堆魔人都說經過路口要減速,

這樣的小巷口到處都是,每個都減速,乾脆停下來用牽的算了........

講得一口好規矩的魔人,開上路都是三寶.........
兔子是無辜,妳們為什麼要這樣害一條無辜的生命

兔子R.I.P.
車速越快反應時間越少
就算是婦人的錯 受傷的永遠是自己

騎慢一點永遠是對的
一堆人一直卡在超速無敵的狀態.....
還是勸大家騎車可以騎慢一點就騎慢一點,快十分鐘及慢七天看自己怎麼選擇
此外,奉勸還是要防衛性駕駛,現在三寶真的太多了

tnt2 wrote:
婦人慢 騎士至少比婦人快
快多少不知道 這邊都還中肯吧?
我覺得 突然竄出這句話 有點疑慮
婦人騎慢慢都過一半去了


車速越快, 能容許反應以保安全的時間就越短, 老是讓這時間短於人的有效反應時間, 那只能說應證了十次車禍九次快這個道理是跑不掉的.

至於採用 "突然竄出" 這個形容詞來描述該名婦人, 感覺是比較奇怪, 因為那是以該名年輕騎士的角度位置去主觀看待, 而不是自外於該事件的客觀第三人應有的描述, 就如同您所說, 婦人騎慢慢都過一半去了, 此時若有客觀第三人在旁, 我想他也應不會覺得該名婦人是 "突然竄出"..


北七喵 wrote:
既然科學論證並不難, 那各位高手能否算出那位年輕人車速多少?
並且車速要經過公正單位驗證OK, 而不是隨便算算就可以, 畢竟警方測速器也需經過認證.
在這不是要幫那位年輕人說話, 說他騎法有問題, 出事剛好, 不意外, 這我沒意見,
而是在網路世界上, 不做鍵盤法官很難嗎?


我不是鍵盤法官, 只是個山賊, 手也不高; 但是我可以告訴您, 從影片分析車速的方法其實很簡單, 只要具備國中程度的物理知識便可以得出:

速度 = 距離 / 時間


1. 影片 33 秒處, 有很清楚的 "新店地區農會 竭誠歡迎您" 的招牌; 在影片 37 秒處, 可以看到出事地點路口為安康路二段 183 巷, 所以可以確認, 出事地點是在 "新北市新店地區農會德安分部" 前.

2. 影片零秒處機車開始要越過第一個斑馬線, 到要越過第二個斑馬線, 耗時約三秒不到四秒, 期間右邊總共出現四個路燈, 依據這些線索, 核對 GOOGLE MAP 街景, 可以知道第一個斑馬線是安康路二段與安德街交接口, 第二個斑馬線是安康路二段 183 巷口; 而這兩點間的距離, 大約 82 公尺.


依據上面的資料:

1. 三秒鐘的時間, 移動距離 82 公尺, 可以換算時速為:

一個小時有 60 * 60 = 3600 秒. 所以 3600 / 3 = 1200 個 82 公尺

82 公尺 * 1200 = 98400 公尺, 等於 98.4 公里.

所以該年輕人在這區間的平均車速大約為 98.4 公里每小時.


2. 若嫌三秒太苛刻, 改以四秒來計算好了, 車速也有 3600 / 4 * 82 / 1000 = 73.2 公里每小時

若想要更精確的車速, 您可以用兩次斑馬線切到影片底部的詳細時間作為測量時間的依據, 時間抓得越細, 車速精確值就越高.


至於在該路段以這樣的車速騎乘機車.........嗯........不多言, 給各位發揮.








感謝解說!!

每次在路上看到這種改裝塑膠車,騎的又快又吵

心裡常會想著,再飛嘛!!看你有沒有命活到明年的這個時候

(不知到該車主在今年內可曾飛過我面前)

hugo0221 wrote:
蘋果報導:點這新北...(恕刪)

唉....這種事天天都在發生

j90s5520 wrote:
改個車然後?重點不...(恕刪)



給你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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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裡我很熟,就一條小的不能再小的巷子!

無照、沒驗車、大概也無保險!
夜間至少可看到安康路主線上的車燈!
三寶無極限!看都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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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在檢討被害人車速,

說說看,你們都騎多慢???
cch_hans wrote:
一堆魔人都說經過路口...(恕刪)


那也不用騎那麼快吧
慢一點閃過或停住的機會總是大些
真的閃不過也可能不會那麼嚴重

hugo0221 wrote:
蘋果報導:點這新北...(恕刪)

要禁的是懶惰,成天機車來機車去,到對面找妹妹是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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