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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路邊停車格就是台灣交通的亂源

yagami7215 wrote:
非常認同這個影片的...(恕刪)


您說的沒錯
任何方式不是說若不能一次到位 就不能做 也沒有一個簡單的方式就能全部改善的
必須要多套solution齊下 才能盡量去改善 雖然不會達到100% 但不能說因為不能一次全部改善問題就不去努力

此外
像是深圳或一些其他城市 他們的道路與人行道間 是有欄杆的
會違停是為了甚麼 通常就是為了方便停在想去的店家的門口走進去
但若今天有欄杆 停了也進不去
欄杆只有在斑馬線處是沒有的(供行人過道路)
也會有些效果 只是商家一定會為了不能上下貨而抗議
比台灣城市大的城市還很多(也可以看看中國的一線城市 人民習性與我們差不多 但車輛比我們多)
還是可以找到可以學習參考的點
台灣交通發生的問題 也不是只有台灣才第一次發生
很多都是要不要做 及人民 用路人 店家 業者願不願意犧牲方便性而已
全台各大小城鄉鎮市很多熱鬧的街景 老店 小吃 便利商店 及好吃的人氣攤位 路邊攤 滷味攤 鹹酥雞 ....
多數也都是是擺在"路邊""人行道"
也因此吸引人路邊違停一下 (加上懲罰性 執法性不足)

用路人為什麼會臨停 也就是不太會被罰 若很容易被罰 自然鼻子摸一摸就會去找停車場了(會賭的人自然變少許多)

反過來說 若哪天台灣很難違停 路邊也都沒甚麼攤位了 每天七早八早店家就停止營業了 像日本
要去買個滷味 買個鹹酥雞 喝個手搖飲
都得到市場去 還不能太晚去 台灣街道的夜市文化(集中式夜市除外) 就會少很多
也就不能再怎麼晚還能享受到美食 就看民眾願不願意改變了
但看看多少屁孩、三寶是真的有花大錢在保險上?


結論是沒有。

撞到了?喔,強制險給你,剩下自己想辦法...

反正上法院上協調會有的吵。

更別說一堆腦袋有洞協調委員會跟法官,要拿到賠償,有的等了。

更別說判下來搞不好黑的說成白的,白的說成黑的XD



cinnamon coffee wrote:
那就看誰保險買足了...(恕刪)

neil1223 wrote:
此外
像是深圳或一些其他城市 他們的道路與人行道間 是有欄杆的
會違停是為了甚麼 通常就是為了方便停在想去的店家的門口走進去
但若今天有欄杆 停了也進不去
欄杆只有在斑馬線處是沒有的(供行人過道路)
也會有些效果 只是商家一定會為了不能上下貨而抗議

你很年輕對吧?
台北其實以前也是有人行道欄杆
大致上是長這種形狀的:


後來陳水扁當上市長,任命張景森擔任都發局長
他任內推動行人路權至上主義
拆除大量人行道欄杆
並且在已經有天橋地下道的路口也增設斑馬線

日本其實也很多地方有人行道欄杆
不知道為什麼在台灣這就叫不尊重行人的路權
jiahsien wrote:
但看看多少屁孩、三...(恕刪)

屁孩、三寶的保險沒買足,那麼你的呢?

車買安全係數高的,任意險保足,你的損失,就由財團去向屁孩、三寶討就是了

Jk5230 wrote:
去過日本大都市應該都知道
日本都市的公共運輸點密集度不是台北捷運加上公車能比得上的
原因不只是日本電車運輸密度高
是都市規劃問題
哪些是商辦區、住宅區分的一清二楚
因此交通流量規劃都非常仔細明確
公共運輸點也能確實符合市民所需
以台北市來說除了台北車站外,其他捷運站外不管住宅還是商辦都混雜不清
交通規劃與班車運行都只能加開再加開
捷運站的設置地點也很難符合該區的實際運輸量所需

呵呵呵
日本住商混合地區一大堆好嗎
比較純粹的辦公區很少的
跟台北差不多,通常都是大馬路第一排是商業大樓
後面是低樓層住宅專用地域
比較純的商辦區域在東京也只有丸之內或新宿新都心那種地方

而且,其實越是住商混雜,需要的公共運輸就越少
因為上班族可以住在步行範圍以內的地方

kaod wrote:
你很年輕對吧?台北...(恕刪)


並沒有喔
只是我不是台北人 也不是在台北長大的

jason 567 wrote:
錯了,錯的很大!!...(恕刪)


非常認同,就是求方便,所以臨停

這樣說好了,以我在的地區,說真的停車位不好找,但是大家為了逛大夜市的時候,可以把車停到一、二公里外,走到夜市

卻不會為了買五十嵐,停到一、二百公尺走過來

而且現在臨停的「厲害」程度愈來愈高,之前呢!!!大多數的人還會想辦法靠裡面一點,現在是佔到車道三分之二,還很理所當然

看著別人閃他的車,他繼續在車子裡面滑手機,然後等人買東西

AllenTang3434 wrote:
這不一定我上班的路...(恕刪)


同意!很多的併排違停就只是圖個方便
抱著我去一下很快就回來的想法
完全沒有要顧慮其他人的意思

kaod wrote:
你很年輕對吧?台北...(恕刪)


真的,以前台北有做欄杆
原來是阿扁拆了

後來人行道還用了一堆無障礙坡道
根本變成汽機車引道
人行道停久了變成習慣,政府也愛管不管
wwwesss wrote:
同意!很多的併排違...(恕刪)


這就是我講的

台灣人只是隨便~還不到不要臉的地步

因為並排只是影響交通~大家只要往內線切, 以台灣人的技術實在是游刃有餘

所以並排停車的人不會有罪惡感

但是小巷極大部份台灣人也不會這麼不要臉的停在路中央擋住整個車道, 任由後面交通大打結

我還是建議把路寬縮小, 利用台灣人有點要臉的心態進行改革

當然也有人說路寬縮減屁孩鑽車更危險

我想你因該不太會鑽車, 我個人其實很愛鑽~到現在還是堅持騎 110有著50cc小機車的間距比125少個幾公分, 在馬路更好鑽

但有很多次在八德路往基隆路 因為公車多, 那邊馬路窄~只要兩台大車如休旅車, 公車 根本無縫可鑽 也只能摸摸鼻子跟著車屁股等紅燈

當然會不會有智障亂騎? 會啊~但智障就是智障不論怎麼改都是亂騎~那這統計本來就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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