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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老兄,還沒取消檢舉,吃早餐別違停成那麼囂張!


夾肉 wrote:
我想他是為了用路人...(恕刪)


不會取消的,畢竟警力有限,
樓主應該可以持續下去的,
謝謝樓主讓台灣更美好。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問的很好,
我是平凡...(恕刪)


平時我很討厭沒事一直檢舉的人!
但是看到很多開不到單 甚至警察不再就可以無視紅綠燈的
還在那邊叫"這邊開不到就可以亂停!!

這次就要站樓主這邊了!! 道路環境靠自己維護就對啦!!
為了自己為了誰都好! 違規就是違規拉! 檢舉還告訴違規人理由嗎?!?!??!!
沒人管的時候我也來難停車的地方吃早餐 剛好而已~!!
免請我! 我會吃很多.慢慢的吃
紅線代表的是路段 只要是有畫紅線的路段 都是可以取締的 跟線內線外沒差 白色機車是停得有點扯倒真的

jaeasy wrote:
但好像不是我這麼屁而以吧...是不是該一視同仁?


你說evadaniel0707呀??

說被老婆打,告詐欺,被詐騙,小朋友離家出走,都是些無聊事鳥事來找警察那位

我也有回他話呀,一視同仁
這.....我也太無話可說
這停的真的有夠欠檢舉

pafupafu wrote:
你說evadaniel0707呀??
說被老婆打,告詐欺,被詐騙,小朋友離家出走,都是些無聊事鳥事來找警察那位
我也有回他話呀,一視同仁...(恕刪)



掰掰~

jaeasy wrote:
另外兩台~那邊不算...(恕刪)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因此禁止(臨時)停車係以路段為管制範圍,而非以禁止(臨時)停車線之左右側來定義,交通部於94.06.21交路字第0940006793函針對紅黃線禁止(臨時)停車範圍亦清楚說明,於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線之左、右側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且依95.4.7警政署0950049186號函解釋:紅線內外皆不得停車。 給您參考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中永和的人行道,
90%是可以停機車的,
只有中永和喔,新北市的中永和!(恕刪)


長知識了,這算德政嗎?

難怪水溝蓋上的兩台也要檢舉,
不然人行道上都停滿機車了,
行人要走那裡啊!?

P.S.紅線處兩側是都不能停車的,有的車主就是搞不清楚,認為沒壓到紅線,就不算違停 >_<

jaeasy wrote:
我不敢阿~然後呢?...(恕刪)
看到您這回應,我都對著電腦螢幕起立鼓掌了,了不起阿!

gojen wrote:
你的確觀念偏差。在...(恕刪)


為什麼這樣就是支持違規?鳥的~我只是對於樓主選擇性的檢舉有意見,我有說過違規是對的嗎?為什麼反對就一定是幫另一方?也看狀況好嗎?這個社會不是只有正與反兩面~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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