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啡 wrote:
汽車玻璃寫的是生產...(恕刪)
抱歉我看我太懂你說的
就法規
和汽車玻璃透光度有關的有二
其一是新車檢驗需要通過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其二是交通道路安全規則
其一規定汽車玻璃的透光度
前後玻璃透光度必須高於70%
側邊可以低於70%
也就是透光度不足就無法通過此項安全檢查
安全檢測基準沒有說新車舊車的差異
只有舊車後續驗車有沒有再次檢驗而已
你舊車也應該符合原來新車的安全標準
除非你舊車改裝項目後有再次經過驗車
叫安全檢測基準當然和汽車安全有關
這安全可不見得是駕駛或車內乘客
對其他車輛或行人的安全有時也有關
其二是交通道路安全規則
這並沒有任何專法規定[可以]或[不可以]貼隔熱紙
是有規定你不可以貼[不透明]隔熱紙
也就是你要貼隔熱紙就要透明
但安全檢測基準有規定透光率
所以你貼的透明隔熱紙必須都符合透光率不是嗎?
你要說法規就二項都要符合
因為二項法規並沒有衝突
只是沒有違規罰則而已
怎麼可能像你說的[所以單就法而言,台灣貼黑的隔熱紙,大部分不會有違規的問題]
太黑而使透光率不夠就違規了?
這透光率規定不就和中國相同?
其實和世界大多數地區都相同
在法規上台灣是類似的
不是沒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