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大人有這樣的魄力已經很值得鼓勵了!!!我實在搞不懂一些一直在幫這台F430打抱不平的人心態是什麼...電子懸吊...那又怎樣?萬一發生意外或造成後方車輛的不便,你難道要說這也是無可厚非?就事論事,我也是個很愛車的人,但人跟車基本上是分開的,請不要盲目的去找些藉口,謝謝你。當然,我相信應該沒有人敢說自己從來沒有停過紅線,也包括我自己在內,我想說的只是,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真的被拖吊了也就摸摸鼻子認了,畢竟錯在自己,但我受不了的是...總是有人的價值觀這麼奇怪?這就是資本主義?這就是馬屁文化?
警察有心執行公權力當然值得鼓勵...只是也要多顧慮一下..萬一車真的損毀了...幾十萬維修費誰出...警察?局長?業者?最後還不是大家一起攤...完全沒有懲戒的意義...修改罰金規則感覺比較有用....不管是照所得還是車價...
先聲名不討論違規問題,拖吊當然一定有辦法,但是車主如果硬要刁難拖吊業者....請原廠開出,四輪定位跑掉的證明,拖吊廠還是要賠,還是賠不少,順便賺個重新定位 Orz畢竟這種小眾市場,對於車廠來說這些客戶都是VIP,還挺配合的!!
特權這玩意全世界都通行,只是台灣更吃得開就算這位英勇的警察當天真的拖走超跑,說句難聽話...事後挨刮的比例一定很大很多事情是很無奈的,不是每個人都不想辦好事!可是苦於沒有一個容忍辦好事的環境,又能怎樣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