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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後面有車逼近!就請讓出路權


>>最高速限是主管機關的權責,不是用路人自訂的"最高速度",

這和超速的道理一樣,最高限速 100, 是以執法單位有認証過的裝置為基準,不是以個人的錶速為準

>>既然沒辦法自訂最高速度,又何來自訂最高速度進入超車道?(最高最低速限都是110?)

沒有法律限定超車一定要最高速,上面文章也都沒有提到
但超完車後請回中線才是好駕駛

其實現況來說,只要以將內外車道限速做出差別,應該可以改善不少問題?
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後面有車逼近!就請讓出路權

這句話超棒
但是在台灣做不到
內線佔用的多數是抱著「前無車,我已經開最高速限,法規也支持我」這種心態
在現實的狀態下外側車道才是超車道,交通龜則,早就不務實了,基本上高速公路固定塞車的點總是那幾個,龜車遍佈,已經不能算是高速公路了,政府一直無力改善,最有效率的是稅款和罰款的執行率,其他再說,讓我們龜在一起吧
tjyang wrote:
>>最高速限是主管...(恕刪)

H大的內側車道超車圖中,最高與最低速限都是110,有空你可以回去看他的超車圖。

#122 篇文章
個人看來是 H大 用一個例子說明法條應該要如何解讀
他並沒有說內車道一定要開 100 才能超車
同樣的文字,或許您接收的訊息和我不同,這也是正常的

現況若是內車道限速與其它有區別,交通應會改善不少吧?
不然我每次被攔都是在外線.. 說出去都給人家笑 XD


tjyang wrote:
#122 篇文章個...(恕刪)

所以該超車圖上限與下限都是用110的意思是指超車時還有其他速度?
他不就擺明了內車道超車時,上,下限都是110的情況,就是唯一110的速度才能超車了。
這可不是舉例可以帶過,
而是他把最高速限的條件放在超車道的用法了。

此外,
關係法律位階,道路處罰條例是法律,而這個法律要求得遵守下階的交管規則,而交管規則也有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了,那,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可是依法有據了。

H兄喜歡用人狗的比喻更是錯誤。
不如用,一個男人,
這個男人在公司時,他的角色是同事或主管。
這個男人在家時,他的角色是丈夫,是爸爸。

角色因不同的位置而有不同的用法。

內側車道不也是如此。
我只想說
惡意逼車檢舉成案率滿高的
只要一個後方鏡頭加上不太黑的隔熱紙
台灣人的惡行惡狀就無所遁形
imlkt84 wrote:
如果內線118有持...(恕刪)


內線車愛與中線車併排,中線車前方明明海闊天空+內線前方更是海闊天空
內線車可以很簡單的多補油門後回到中線繼續用118開

tjyang wrote:
#122 篇文章個...(恕刪)


其實實務上並不需要差異的速限,真正需要的是駕駛觀念的改進,這就要回到交通部官員建立的考照制度太隨便,駕駛觀念建立不起來的關係。

真正去學習國外好的駕駛觀念就是行車靠右,然後少變換車道,自然而然內線就會是最後塞滿車的線道。某些擁有良好駕駛習慣的國家,駕駛是連在市區道路都會盡量靠右行駛。
其實只要在法規上加一條,
「於超車道內,後車路權優先於前車,前車發現後視鏡有車接近時,應儘速切換至中線或外線車道。」
就可以解決所有的爭議了。
所有的國家都會有超速駕駛,就算日本也一樣,據說在關西一上高速就是全油門;
但是只有台灣自私龜車擋了後面一整排還敢理直氣壯,臉不紅氣不喘。
(其實這個跟轉角停車、紅線停車、併排停車而車主臉不紅氣不喘一樣,畢竟,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嘛)
每一小區的塞車,如果能夠鑽到前面,一定會發現龜車擋內側或是併排…高速公路龜車就是台灣最美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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