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

行人走斑馬線難道不該比照直行車優先路權嗎?

看不爽開/騎車不讓行人的,建議加入檢舉行列喔!
我已經檢舉成功過幾十件了,台北製單率更是高!
有空多檢舉吧!汽車一張2000,機車一張1200!很舒壓的哩!
比在網路上抱怨更有實質效果喔!
不良駕駛太多了,搞不好還叭你、瞪你、幹你~這就是台灣駕駛人的性格
馬路的使用是互相互相

行人確實遵守小綠人燈號
右轉轎車 自然有足夠時間往前
壞就壞在 行人往往是 行人燈號紅燈了還在繼續照走~~
請問有誰可以檢舉行人?

南京東路/建國北路口
忠孝東路/復興南路口
羅斯福路/基隆路口
建國南路/和平東路口
信義路/新生南路口
...
還需要我舉例嗎?

那些無車 無房 無路用族群
你們好棒棒 好愛檢舉
我給你們打100分
以後準備像運動攝影機或手機,過馬路前先開啟錄影,
讓不道德活在自私平行時空被大眾唾棄的違規達人受罰, 就能逐漸改善了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機車罰1200,小型車2000.
最近常走路,不管是機車汽車都一樣,還有會用輪胎督你的腳的機車

反正遇到就是不理他,你不想停我也不會讓你,增加點收入也不錯

不過很快的還是要閃一下,性命要緊

max4077 wrote:
我是有小客車駕照,...(恕刪)


行人斑馬線上不是優先路權 是無敵路權!!!!

不相信的話 你走斑馬線闖紅燈看看....就算被撞了 也是車子的錯
如果車流量小的路口那等行人慢慢走到天荒地老也無所謂
但如果是車流量大行人又多的路口
右轉車不找縫插
有可能一個綠燈也轉不過去
還可能回堵整條右轉道
歐美較懂禮讓行人沒錯
但看看紐約市中心
在那種人潮川流不息車潮又多的路口
他們車子搶右轉才比誰都兇
因為不兇一點根本轉過不去
轉不過去後面右轉道就愈排愈長
交通也打結

總之在車流量大的地方
行人跟車子大家都能多為對方想一下
車子不要有危險行為
行人步伐邁快些
社會會更美好


絕對路權就是賠多賠少的差別

結論就是一定會有事
台灣不禮讓行人
和習慣性闖紅燈
大概是行人安全最大的威脅
有絕對路權也沒用
誰會用自己的身體去捍衛
嘴巴罵罵就算了

我是一定禮讓行人
但是每次看到路口三三兩兩慢慢散步過馬路的行人也是感到無奈
看看所謂的已開發國家比一下
台灣不只駕駛人素質不佳,行人也是不惶多讓,都很糟~
  • 1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