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沒違規過? 這句話非常有道理!但是被檢舉就乖乖的繳錢吧理由很多啦我也有不得已的理由違規過違規的人都有不得已的違規理由但我被開單那次我就繳錢不會上網取暖....想當聰明人不想停遠繳費要紅線違停想當聰明人不排隊要搶快幾台車那被開罰就當個負責任的駕駛人 面對自己的違規過失
百達阿布 wrote:各位幫我鑑定一下這張是不是檢舉魔人誤判了,明明右轉燈號亮起,結果居然被檢舉紅燈越線,乾脆說闖紅燈算了,現在吃飽太閒的人真的不少,躺著也中槍嘔吐...(恕刪) 關檢舉魔人甚麼事了罰單是承辦員警開的轄區跟名字都寫在下面清清楚楚的你不會打電話去問他喔?不然親自到分局一趟員警一定會讓你看影片的看看紅燈右轉跟紅燈超越停止線有甚麼不一樣為了300快衝阿
jakey19850619 wrote:01這種文章...應該會被砲翻了!!汗汗汗一堆偽正義魔人一定會說"不要違規就沒事了!"但人民有辨別違規的能力嗎?? 交通違規法條解釋得出來嗎?還是因為檢舉而檢舉的???我並不是反對人民眾檢舉, 只是相對的配套要有阿......不然一堆亂檢舉的, 或是單純一張照片就帶風向.......這樣都各說各話...民眾無知就算了~政府竟然還帶頭亂!淚淚淚淚......(恕刪) 應該是"不要檢舉不就沒事了"全力支持廢除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法條那以後大家車子都直接停路中間等警察來勸導驅離再開走就好了啾咪
roland_yu wrote:哇,我家附近,右上的圖太小看不清楚,綠燈前這道會有單獨的右轉標誌,我猜測是你要直行被叭後往前紅燈越限,找不出其他理由會開單...(恕刪) 根本不用猜東猜西去一趟分局看影片最快能開紅燈右轉員警不會給你開紅燈超越停止線的啦一個600一個900潛規則是挑便宜的開會開你90099%是罪證確鑿啦而且還是台北市大安分局的員警耶台北市效率就是好民眾檢舉案違規車主兩個禮拜就收到紅單了新北市常常要兩個多月囉結果紅單陸續來二三十張
car888 wrote:像我就只要送出檢舉就行啦,我也沒有什麼「辨別違規的能力」,而且也不用解釋「交通違規法條」,這些是警察審單的工作,警察會代勞啊。大笑大笑大笑...(恕刪) 開單告發本來就是警察的工作好多人都以為民眾檢舉是民眾自己在家裡就可以印罰單寄給違規車主了哈哈哈
2700是闖紅燈,還加記三點,半年內再三點你就得去道安講習了警方那裏一定有檢舉影片足資證明紅燈亮時你還要越過停止線跟車的畫面跟著車流走紅燈亮起就必需停下。不然後面百台車都可以說跟著車流走都不用管紅燈了?孔子說:「做人要甘願」,罰單快去繳吧;我檢舉過多次國道違規,也被檢舉過紅燈右轉1600。這堂課2700元跟肇事賠償比起來算便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