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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無肇責卻要賠過失傷害169萬 有人覺得合理嗎?

照這樣以後就算停紅燈有人自殺撞上來死了,也要你賠錢,法官:你怎麼不閃呢?
現在的重點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 游小姐因為無肇責, 所以沒錯

但............. 游小姐現是被告, 所以法官只能從雞蛋裡挑骨頭了, 法官只判游小姐有沒有罪罰, 而不判誰對誰錯

台灣的法律天秤早就沒平衡了, 還能求什麼
高雄都有車子停在停車格內,人家撞上來還判賠的案例了。

k... wrote:
預防性駕駛真的很重要
...(恕刪)


預防駕駛的觀念是國外產生的,國內剛開始有這概念,但以台灣的交通狀況、法規,應該是要快速納入習慣,不為其他,只為自保。

Defensive driving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Defensive_driving

節錄:

Its aim is to reduce the risk of collision by anticipating dangerous situations, despite adverse conditions or the mistakes of others.

預判危險狀況,預防發生車禍,無論是因為狀況不佳或他人的錯。

爭輸贏為何一直不是很懂目的。



無肇責不是應該不起訴才對嗎?
更扯是還可以判賠償, 從檢察官到法官都好像有問題!!!!
要努力向下 wrote:
搶黃燈應該不能歸類在所謂的0肇責
不能只聽片面之詞

當然闖紅燈也是不對的
(恕刪)


搶黃燈??
一般來說在路口遇到黃燈,未有足夠的距離是無法停下來.
而是要快速通過並保持路口淨空.這是常識也是法規.
二來是需有足夠距離才需減速停下,避免後車追撞.
這是考照時都有教了.

最重要的是不管這個案子他是綠燈還黃燈,開車的她沒有闖紅燈!!
但是另一個闖紅燈就是闖紅燈了...

法官是腦袋有問題嗎?
如果死者不闖紅燈,不就什麼事都沒了
我還不須要用我的納稅錢,養這法官,花時間討論這種不需要討論的事上
我認為應請監察院和司法院好好糾正這個法官一下
cm4430 wrote:
強制險有200萬可賠,這位小姐應該不用付一毛錢。

不過心情上應該非常不爽~


強制險200萬已經被闖紅燈的家屬領走了,169萬是額外賠的

chouwu wrote:
法官是腦袋有問題嗎?
如果死者不闖紅燈,不就什麼事都沒了
我還不須要用我的納稅錢,養這法官,花時間討論這種不需要討論的事上


只能說這法官的邏輯思維不太好,在這個案例上

就偶認識的檢察官來說... 偶只能說,司法人員也是一般人,有家庭/有小孩,跟我們幾乎沒有任何不同

惟一準則大概就是能否依法行事了... 但心證裁量這種... 也不能說他錯....
而且!!!
據報導、阿伯在事發7個月後死亡游女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遭求償400萬元
事故發生後郭姓騎士並未做筆錄、車禍鑑定,檢察官同情死者情況下,汽車駕駛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但依郭姓騎士家屬所遞送的車禍鑑定報告,汽車駕駛並無肇責,且死亡證明書註明郭姓阿伯屬「自然死亡」,法醫複查「死亡與車禍無關」。

檢察官、法官,加油!

a814133 wrote:

強制險200萬已經被闖紅燈的家屬領走了,169萬是額外賠的

cm4430 wrote:
強制險有200萬可賠,這位小姐應該不用付一毛錢。
不過心情上應該非常不爽~
)

iijima_ai wrote:
這條新聞我想大家都忽略一個重點:被告坦承在斑馬線前就看到死者騎乘的機車
連被告自己都坦承不諱,叫法官如何做出無罪判決?
我在判決書中只看到刑事庭法官判游小姐有過失,但是判定游小姐的肇責比例。
判賠169萬應該是民事庭法官的判決。


看到又怎樣?

人的眼睛可以看到的東西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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