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oak wrote:
小弟有個問題問一下~樓主事直行車就結果來說像其它樓講的"應注意而未注意 沒有防衛駕駛觀念"
問題來了~如果有了防衛駕駛觀念急煞停止於路中間 導致後方其它車輛追撞或其它事故
都會跟樓主無關嗎?麻煩請幫我解惑一下 謝謝
前言:
有個東西叫猝不及防
也就是反應時間不夠 這樣就不構成交通法規的【未注意車前狀況】
當然更不符合刑法的過失【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
以上最終由法官認定...
沒看到影片無法大概判斷樓主反應時間是否夠不夠
回正題:
追撞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任
這樣跟樓主有關也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