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破狼~丹 wrote:
但每次看到板上「部分」的超車魔人說:
只要車速比他們慢,通通是龜車
只要有其他車開在他們前面,就是塞車
這種論點,我只能搖頭......
他們都強調法規就是這個意思 是主管機關亂解釋
如果法規真是這個意思 那就太好了
以後一上高速公路 進內車道後就一路油門到底 狂檢舉前車就好啦
反正堵到我就違規嘛 要罰6000~12000嘛
國庫進帳很快喔!! 一張抵20張違停紅單 呵呵
水平線 wrote:
台灣是一個有速限法規的
這句話只出可能出現在國外 才合理
不然大家都有抬頭顯示+前後錄影
這種自已為是的人 遲早受教訓
水平線 wrote:
其他人回文說維持最高速 還要回去中線 不要佔內線檔到人的
我不知道他們的心態是要讓出一條路讓飆車超速的人 好飆一點還是怎樣
最恨過彎吃對向 wrote:
開車十幾年應該清楚路上的情況很多人是連最高速都開不到還佔著不走
根本還不到你主觀以為的最高速狀況

水平線 wrote:
重點是在"合法"性 台灣就是有速限的規定
然後法律又叫你 內線要開在上限
這種矛盾之下 我們只能這樣做啦!!
陳阿瓜~ wrote:國道超過八成車禍發生在內車道
國道車禍內車道佔八成...(恕刪)
最恨過彎吃對向 wrote:
為什麼你會認為法規就沒有問題或執行沒有問題?
或只想繼續待在有問題的環境不去解決?
甚至有些人會潑冷水、酸言,還提不出任何理由或建設性意見
這是每個人該想的,經過了什麼樣的教育與環境讓自己變成這樣可悲又可惡

tjptw wrote:
國道超過八成車禍發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