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 bear wrote:
不太一樣吧,照原先的標線,要左出閘道要針換到左側線,所以要打左側方向燈,不打燈的話就是直行繼續走在高速公路上。
塗改後的標線: 都不換線就是原線直接出閘道,要直行留在高速公路上就要打右側方向燈換線。
說不定改天又換一個人來 po 文"為什麼最高速公路最內線會變成下閘道的減速道?"。
我的意思是,這種模糊不清的,只要駕駛人覺得怪怪的就打一下方向燈,先省下3000元再說吧。之後再由行政程序去函管理單位
這是大多數人不傷荷包又兼顧安全的行為。
事後接罰單,再花時間去申訴,不會提升人生滿意度。頂多得到些許成就感,有時間的就去。
但大多數人,仍是寧願趕快去賺生活費。
現在看都覺得很清楚那是因為靜態。動態最後都看得到。
原本的標線還比較沒有爭議,現在更不清楚,晚上會更糟,更看不到。直覺要改變車道就打一下就沒事。
Johnny_depp wrote:
太長不看,只能說通篇胡扯
虛線不用打方向燈的話,那進國道兩條北到南所有的休息站,全部都不用打方向燈了.....
所有的匝道也都不用打方向燈了....
大家不差3000元就盡量不打吧
...(恕刪)
感謝指教
上面全都依據法規,每一句都有註明所依據的法條
不看, 也能知道是通篇胡扯?
Johnny_depp wrote:
虛線不用打方向燈的話,那進國道兩條北到南所有的休息站,全部都不用打方向燈了.....
所有的匝道也都不用打方向燈了....
大家不差3000元就盡量不打吧
...(恕刪)
您都不看? 是可能沒看到, 前面沒說不用打方向燈, 前面已經說明,無論是33條或48條都要求打方向燈!
不是打方向燈的問題, 而是適用法條的問題,合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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