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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成了有錢人的? 是否應推動保險理賠上限!!

我覺得這個立法很正確,我自己車也不便宜,可是我讚同這個立法。
因為開太貴的車,超過了一般,責任就應該在車主本身,應該是要立法,道路不是給權貴。
個人財產也是有市場價格的,所以限制的意思是限制個人財產的價值, 這在自由國家的法理上應該不被允許,不管她的車子是多少錢,他在道路上所受法律限制都是一樣的,這才叫公平,如有特殊對待,那法律特殊對待就是不公平的
保險理賠上限指定是甚麼?
既是保險理賠,那就是保險公司的規劃,那一定有保險理賠上限,看產權價值及損壞風險去建立保險金額及理賠上限, 這早就有了
但如果是個人財產損失理賠上限?這個有限制爭議將會非常大,跟車主本身是否有保險都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是自己造成的損失,就是自己損失,但如果是別人造成的損失,那車主就可提出損害賠償,不限於車禍或是有可能是公務造成損失,這就是以損失金額去要求賠償,這道理有很難懂嗎?
所以保險理賠上限?損害賠償上限應該是兩回事?跟是否車禍都無關
所以立法是要立那個法,只要是個人財產損失應該都是一樣的管理方式,總不能立法不管損失多少錢都只能賠100萬這樣的財產損失賠償條款吧?這樣如果你有1000萬車,別人故意去損壞只要賠100萬,你是車主你會願意嗎
wugubike wrote:
有錢買車沒錢買保險發...(恕刪)

幾乎所有的車都能開到110,為什麼需要去賠一些極速160以上的車子,輕量化的高價材料和引擎,國產車都是用國產車的維修標準,為什麼我們要付外國所得是好多倍價錢的維修費,難道你開個只有火星人會修的車子,我們還要幫你找個火星技師修嗎?
整個理賠制度非常不合理,只要世上有一台10億的車子,所有人都有機會被他撞到,然後因為肇事責任分攤要賠一億。公路系統本來就不該讓這些會讓人破產的車子上路,別再說超額險了,這太不公平了,車損的部分一台國產車最多才百來萬,只因極少數人的炫富,要保這麼多財損。
小宸宇 wrote:
尊守交通規則,超跑又怎樣?賠的到嗎?


你知道實際例子,超跑突然變換車道到你前面,你煞不住撞上去
你可能要背3成肇責嗎?

應注意而未注意是台灣法官經常引用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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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有錢人該死
而是說車子太值錢人會令人心生畏懼

路上常看到貴重車輛
都會下意識地保持比平常更遠的車距

另外就連政府也沒轍
超跑拖吊費也可以按價值超收

一般道路常看到好車違規停車(還有一堆直接停在車道上的...........)
不是說仇富
但是希望立法部分違規罰單按車價增加罰款
違規停車最多900
拖吊車都不敢拖
900塊對上千萬跑車更本小意思
當作停車費至少可以停兩個小時
還可以被圍觀滿足虛榮心.............
贊成設理賠上限 +1
有人說保超額就好了,為何要為了讓有錢人開跑車,其他人要每年付超額的錢?
再來說有保超額險,要保多少超額才夠? 1千萬? 2千萬?
等下來個1-2億元的跑車,只要中了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奇怪的法律
說不定1-2千萬的超額險也不夠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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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理賠上限的訂法
應該由政府加入強制險中強制買車的要納保 (Ex: 每筆事故 100-200萬)
這樣就不會因為有人因為A到超跑而破產了
而開超跑的至少也有每筆事故最高額度的保障
changfm wrote:
贊成設理賠上限 +1(恕刪)


+ 1


我們來做個假設:

某家産險公司,背後出資買部價值上億的限量版超跑。(Bugatti La Voiture Noire 定價1900萬美金,折合台幣超過5.6億)
專門用來製造事故,讓一起肇事的車子分攤它的修車費,光是車價的一兩成,就是幾千萬。藉此用來推廣超額保險。

別說跟大家無關,光是遠遠看你車子在紅線路邊停等,故意追撞或擦撞你的車子,依台灣交通事故判決肇責比例原則,停等紅線車,都不會無肇責。

超額保險能不保嗎?

多撞個幾次,超額保費可以越調越高,全國車主一起分攤!
只能買超額險 買千萬 一年最多幾千元(我自己的 一年保費才8百多....)....保險公司滿難賺的.....撞一次賠百萬.....

而且路上最貴的不一定是跑車....

萬一撞到人 甚至是 老人 嚴重起來~~~賠起來也是百萬在跳....

這樣還不買超額....
沒感覺
我的超額險有保1000萬
只要我合法開車
應該是不關我事
nightdriver wrote:
沒感覺我的超額險有保...(恕刪)

如果他的車要1000億,你那1000萬夠賠嗎?
真的好笑。
又如果是機車或人撞呢
nightdriver wrote:
沒感覺我的超額險有保...(恕刪)

一堆說他保超額1000萬 2000萬的說跟他無關,我們說的是要設上限,你只保了1000萬2000萬,那就是你認為的上限,錢是一串數字,有可能是一億,也可能撞到裝滿古董花瓶要價100億的,你只要需要賠1成,誰賠的起。
還有人的工作損失也是很不合理,撞到高薪的要賠超多,我認為所有人上公路,只要不是故意的,不管是人命,或是車損財損,都應該訂上限,你自己覺得賠不夠公路不安全,請自行前後派一台保鏢車,再加保保險公司不得代位求償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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