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理賠上限指定是甚麼?
既是保險理賠,那就是保險公司的規劃,那一定有保險理賠上限,看產權價值及損壞風險去建立保險金額及理賠上限, 這早就有了
但如果是個人財產損失理賠上限?這個有限制爭議將會非常大,跟車主本身是否有保險都一點關係都沒有,如果是自己造成的損失,就是自己損失,但如果是別人造成的損失,那車主就可提出損害賠償,不限於車禍或是有可能是公務造成損失,這就是以損失金額去要求賠償,這道理有很難懂嗎?
所以保險理賠上限?損害賠償上限應該是兩回事?跟是否車禍都無關
所以立法是要立那個法,只要是個人財產損失應該都是一樣的管理方式,總不能立法不管損失多少錢都只能賠100萬這樣的財產損失賠償條款吧?這樣如果你有1000萬車,別人故意去損壞只要賠100萬,你是車主你會願意嗎
小宸宇 wrote:
尊守交通規則,超跑又怎樣?賠的到嗎?
你知道實際例子,超跑突然變換車道到你前面,你煞不住撞上去
你可能要背3成肇責嗎?
應注意而未注意是台灣法官經常引用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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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有錢人該死
而是說車子太值錢人會令人心生畏懼
路上常看到貴重車輛
都會下意識地保持比平常更遠的車距
另外就連政府也沒轍
超跑拖吊費也可以按價值超收
一般道路常看到好車違規停車(還有一堆直接停在車道上的...........)
不是說仇富
但是希望立法部分違規罰單按車價增加罰款
違規停車最多900
拖吊車都不敢拖
900塊對上千萬跑車更本小意思
當作停車費至少可以停兩個小時
還可以被圍觀滿足虛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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