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master wrote:新聞上,警察說路調...(恕刪) 有關鍵字或新聞連結嗎?Google沒找到....看起來可以依第 50 條第一項罰款第 50 條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圓環、單行道標誌之路段、快車道或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交岔路口且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導引路線上倒車。ilovesinging wrote:看完影片我也是覺得奇...(恕刪) 道路上為什麼不能倒車,不然幹嘛考S型前進後退,可見你開車很少遇到沒有迴轉空間的時候,譬如窄巷遇到無法會車甚或是死巷。
neomaster wrote:怎麼大家都靜悄悄了...(恕刪) 靜悄悄是懶的理你.因為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重點是在遠遠看到左前方車輛要匯出卻硬要搶快.也不管前面道路無法會車路口這裡要放慢確認有沒有來車.還好意思說如果晚點煞車就GG了.車主這種開法對向就算不是倒車還不是一樣會卡住.可能路不熟.路寬又無法調頭.一般人都不喜歡在這種小路倒車才對!
G-PLUS wrote:有關鍵字或新聞連結...(恕刪) 試試46條第1項第1款......不過說真的,如真以此條處罰,GARMING車被罰的蠻冤的.........GARMING車如果是採停等,嗣後車讓出道路後再行脫離,而非靠技術來排除路口打結的窘境,警方的說法可能就會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