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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客運惡意逼車意圖蓄意謀殺

第一個影片,硬要往前鑽的機車,自己也很有問題!! 大車明顯不讓了, 小車還硬要超前車去鑽...
至於大車,也是惡霸一個,擺明就是大家要讓他...

哎,這種情況,在台北每天都在上演呀!!
大車在機車道匯入前 4.33秒時已打下方向燈(車側方向燈可見) 機車於大車後輪位置
4.38大車減速右移 4.39機車前方機車加速通過 4.42 大車進入右車道1/3
4.43大車進入右車道1/2 機車加速鑽過

如果有開過大車的人 應該就會知道 當下的情況已經是不太容許拉回原車道
1.因主要目標為切右車道
2.遇到摩托車鑽 如果已緊急拉回 重心很可能偏移造成更多的傷害 (該車種為國道型客運車)
所以最多就選擇繼續往下走 但很有可能造成摩托車擦撞 甚至小命GG

如果看過很多大客 大貨車 拖車等相關影片 事故是沒有任何人想發生的 但是 最好的解決辦法是....

總結以上 當如果一般駕駛(不分汽機車) 只要大車打下方向燈 車位超過自己
建議是慢一下 拿生命 財產開玩笑是很愚蠢的行為 尤其是鑽大車縫
拿自己命賭上去 是在想什麼??? 還有看小屁孩亂鑽一副不要命的樣子!
有天出事了 就算死了還要爭什麼裡子?
重點就是沒有機車專用道吧!
大車其實開來也顫顫驚驚....
小車機車要自保
遠離大車

Latios_JP wrote:
國光客運車號 647...(恕刪)


好恐怖
狗咬狗,一嘴毛,兩造的想法不外乎如下

公車,大家都說惡意逼車,就司機的觀點,我要下交流道然後要右轉

一堆機車拚老命往死角裡鑽,那我要怎麼辦,只能慢慢關門

機車,明知道公車要右轉,硬是要鑽,因為我就是有靈活性,加速度快,

況且頭上有紀錄器,紀錄器,紀錄器,所以大家都要讓我,要不然就是惡意逼車

分為兩種下場

一種就是機車騎士活著,上上01大家公e04一下司機,最多再加上個新聞

另一種比較快上新聞,大家應該知道是甚麼新聞

歡迎來到台灣





Latios_JP wrote:
國光客運車號 647...(恕刪)

很多大車都這樣 方向燈打了就要換車道 騎車真的要特別小心 不需要用生命來捍衛路權
國光切換車道未注意在先,已有過失;後機車亂鳴喇叭,行為雖有不當,但未造成危險。最後國光在已知左側有機車的情況下,刻意左靠(由車頭已經緊貼分隔島可知其有違一般正常駕駛行為),迫使該機車被其車身及分隔島夾住或撞上分隔島的意圖明顯,該國光駕駛在做出此一行為時,應可預見機車駕駛死亡的結果,又故意為之,應可該當殺人罪,但死亡結果未發生,故應論以故意殺人未遂
說真的,兩台機車也大有問題。

第一個影片4:40藍色騎士慢下來要給客運先過的時候,錄影騎士做了甚麼決定?他要超過那個狹小的空間。然後更前方褐衣女子其實不是被客運逼得靠牆,而是被錄影騎士逼得靠牆。錄影騎士這裡有沒有危險駕駛?
客運駕駛火大是有道理的。

接下來,客運駕駛確實做了一個足以逕行舉發的危險駕駛動作。這就不用多論。

但是,從第二部影片看來,前頭錄影的事主騎士最終是要左轉的,之後在內側道上,與唯一一台粉紅女騎士並沒有空間衝突的問題,請問第一台事主騎士這麼靠近客運的理由是甚麼?打著左轉燈還一度開上外側道,這不是一種挑釁?

然後,第二個影片的錄影騎士在交流道處原本是要右轉還是要追客運?我看不出來。故意搶在內側轉,以及進逼是不是一種危險駕駛?如果因為對方之前的錯,就可合理化後來騎士的舉動。那由第一個騎士的舉動是不是就能合理化客運的舉動?這是一樣的矛盾邏輯。

標題聳動,但卻無視自己的行為。
衣上征塵雜酒痕,遠遊無處不銷魂 此身合是詩人未?細雨騎驢入劍門
肉包鐵時

我是不會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的

大車的視線死角多到超出你的想像

道路設計不良時 騎士更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至於客運駕駛後來的EQ失控 也應該受到適當的處罰

大家都不要逞一時之快

否則晚七天回家 傷心的都是愛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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