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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4 以和解,雖和解金遠不如預期,但我不想浪費時間了

個人經驗:
在事故現場或在警局製作筆錄時,切記一定只能說對自己有利的項目,如果無法確認或想不起來,就一定要說不清楚或不能確定,不然處理警員可能會幫你加一些有的沒的,然後確認筆錄內容時,一定要一字一句仔細核對,如果有疑問就一定要警員修正,不然簽名後就不能更動了!!因為有時一句話或一個字就可能會影響判定結果。現場圖也是,簽名確認前,也要詳細核對,方向、位置都要確認後才簽字。如果有保險公司的人在現場協助更好,才不會說錯話、簽錯名!!當然,行車紀錄器的檔案也一定要交給處理警員,自己也要備份。

yhwu31005 wrote:
個人經驗:在事故現場...(恕刪)


是阿,所以對方一次筆錄都沒去做,只有剛開始在醫院酒測時,他跟警方說他的路線是變換車道而非影片中的左轉

他唯一做的那次筆錄就是,我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時,一定得做的那次

而他對我提出過失傷害時

是我第三次去做筆錄

警方在開檔案的時候,我不小心有看到文件容量大小(我的筆錄錄影文件檔是我的名字,對方的會有他的名字)

我的三次錄影檔案都只有1X~3XMB

對方的6XMB

我是有猜是不是他做筆錄時有謊稱或者避重就輕,然後員警開我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給他看他又改說詞才會拖那麼長時間的筆錄

ado016435 wrote:
去鑑定委員會或上法院...(恕刪)


其實實際情況為對方行駛於中線車道位置靠該線道的最右邊

應該是不算跨兩線道

而且在醫院各自畫的路線,對方起始點也是畫中線的位置

但我不知道員警路線圖怎麼會變成他在最外側車道

行車紀錄器影片很明顯的看的出來是

對方無使用方向燈

對方一過停止線後突然左轉

且對方在醫院時供稱:他本來要左轉,但看到對面有車要過來,所以改成變換車道


當時對向根本沒有車要轉過來(他是右邊切掉的那台車)

而且行經路線,也沒有轉直向的跡象,到我與他碰撞之前都是斜向的
82456011 wrote:
其實實際情況為對方...(恕刪)


說真的...回家後仔細再看初判表...對你極有利...不知道你在抱怨啥...
就是警員已經看過影片...所以那個路徑才會變成外車道轉內車道...

因為你要提告...所以初判就只提供表面證據...

Edkang wrote:
說真的...回家後仔...(恕刪)


不好意思因為沒經驗...

也不是在抱怨

只是覺得可能肇事原因理論上來說不可能是這樣..

在無任何影片證明雙方疏失的情況下

只能靠筆錄跟自述路徑圖

畢竟對方自述說明了他自己是:中線往左切變換車道

然後法條上有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發生車禍後,我有上網收尋了類似情況的初判表

都會有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這條

再者就是直行車是否有超速情形,有就會寫有或者疑似,沒有就空白

路線圖明顯的指出雙方的供詞,的確是對我有利的

但初判表我真的看不懂了


我知道初判表不具任何法律效益,就是得多花三千去申請肇事鑑定了

而律師是跟我說,沒必要為了員警疏忽而多花三千

但,我很不喜歡害人,就算員警只是疏忽,他也辛苦了


所以我是決定上法院後,跟檢察官申請肇事鑑定(如果對方還是認為他沒錯),比較省...
你行車紀錄太晚給了,你有申請初判,警察那邊案件會有時效性,,通常警員資料整理好後就會陳報出去給後端的分析人員去分析責任。不過初判也只是參考用,目前就是證據準備好上法院。

fanrien wrote:
請教藍車的在你口中...(恕刪)


變換車道100%
我遇過,
前提是要有影片作證

82456011 wrote:
提告時我有交影片,...(恕刪)


OK~

影片要自己留好備份.....

將來萬一要上法庭時要準備好.....以免發生證物遺失狀況出現(常發生)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更新 第二次調解
82456011 wrote:
有紅綠燈,燈號為'...(恕刪)
82456011 wrote:
更新 第二次調解...(恕刪)


我猜對方應該不可能原本沒保險,變成有保險可以出險賠你
對話內看起來也沒有提到

應該是請有在做保險這行的朋友或根本是請他父母的車險保險員
來代表跟你談判砍價而已。而不是要出險賠你錢

沒誠意就法院見吧。也請持續分享
我也很好奇,對方說你有應注意的責任,但顯然是他走斜線過來撞你。
到時會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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