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ezoo wrote:
摩托車特性與汽車原本就不同,為什麼總是要要求在騎車時必須遵循開車的用路規範?因為眼紅?因為你自己塞在車陣裡時不爽看到有人可以從旁邊順暢經過?
單憑你這句話
我就不贊成重機上高速公路
你始終沒搞清楚
不是眼紅,也不是怕你危險,是怕自己危險
你他X的在汽車死角鑽來鑽去
出事了還要肇責三七開
請問只想要權力卻不想盡責任
你能得到誰的支持?
你們先達成兩項修法
1.同車道超車者的加重刑罰以及肇事後無過失方不必負擔任何責任
2.自摔後車無肇責,不用負擔任何責任
我保證,反對的聲音馬上消失一大半
繼續現在這種只要權力不要義務的嘴臉
我只能說 呵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