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cotu wrote:
你確定台灣的交通法規有這條嗎?我不卡在路中間或是繞到旁邊再生一道,我怎知前面有警車在擋路呢...
真的有這條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
元以下罰鍰:
一、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
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
,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
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我們同仁會封路、擋道的情況有很多
大多都是許多版友有提到的,不再贅述
但說真的、請相信在下,吾等真的能體會各位被擋的心情
也真的不會無聊、無緣無故就干擾各位的生活
既非明察秋毫的刑事警察、也非打擊犯罪的霹靂小組
身為小小國道交警能做的、所希望的就是保障各位的用路安全
以下試著釐清您的問題
您遇到的情況是封閉閘道口數分鐘
應可確定是護送特勤
國道交警的護送除了政要官員外,也有軍品、試卷及其他政府或民間機關所申請的護送需求
當然並非所有護送勤務都會淨空、封閉道路
但所作所為無非出於安全考量,不論是被護送者或是所有用路人
1是因為我只看到交警車打橫只擋車
當執行此類勤務時,我們會派同仁在經過路段之閘道實施交管
若人員足夠,我們會有一人接收無線電指令、一人準備交管
但若行經閘道太多,人員不足,就會像照片中單人執勤
在要同時接聽車內無線電、操作鳴笛警示及實施交管的情況下
將車打橫是不得已而為之
2它攔車攔的太突然,所以後方文化北路整個打結,確沒交警指揮
3有網友說幾分鐘大驚小怪,對!如果不是在十字路口上,等幾分鐘有差嗎?
你試看看,在主線道路口上。打結幾分鐘,交通號誌全不起作用看看?
難道不危險嗎?
5就算維安要執行,不能更細膩一點嗎?要維安管制總不會幾分鐘前才知道吧?要擋閘道口,你可以擋前面一點或後方20公尺的交通路口派人指揮,當時前方5,6台車的間距就是大行十字路口,不是嗎?
的確我們不會前幾分鐘才得知勤務
但就像其他版友說的,我們無法像某些國家淨空、封閉整條國道
閘道的交管會由車隊前導車來下指令,因此會有些突然
身為國道交警,我們的權限只在國道,因此無法在閘道下實施交管
而縣市交警的管轄範圍及勤務勤務都是數倍於國道,也請您體諒同仁們無法做到完美
4當然我發這個文就是在現場沒看到掉落物,車禍等等事件,上國道後沿路交警比平常多好幾倍?
既然應是護送勤務,故不會看到掉落物及車禍
若真是車禍,當然也須確保安全才能開放
而交管後,由於車流量大,也會加強巡邏
最後,當脫下制服後,我們也就變成一般的用路人了
假日也會開車與子女出遊,各種交通狀況我們感同身受
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行車安全,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盼與各位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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