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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右轉撞倒機車,騎士及時跳開!


gungunM wrote:
不要以井窺天...
...(恕刪)

我在再講你的判例.不是再討論你。
沒人想討論你。
沒用的例子.就是沒用.面對現實吧!
找找新的來證明...

魯拉拉拉 wrote:
你錯了,是貨車錯! ...(恕刪)



單一個車道在行進中只能有一台車,機車很明顯是硬擠,所以是機車的錯

台灣同一個車併個好幾台機車習慣了,就以為是合法的行為,實際上根本連鑽車縫都違法...只是沒取締而已

gungunM wrote:
不用挑我用語來鑽...
那台機車從影片時間15秒前後開始...
就屬於貨車該注意的對象之一!


這句話我覺得有問題
我開車或者騎車應該是要相信大家都是守法的

就像我行經路口我是綠燈,我應該要相信大家會停下來等紅燈
如果照要注意的話,那我是不是應該要停在路口 確定沒車再走 走的時候還要慢慢的
那這樣交通不就大打結?

lin5205520 wrote:
我在再講你的判例.不...(恕刪)


現實就是明明就你開車不安全...
右轉都不看右邊的...
所以認為貨車開車沒問題不是嗎??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ji9coaoya wrote:

這句話我覺得有問題
我開車或者騎車應該是要相信大家都是守法的

就像我行經路口我是綠燈,我應該要相信大家會停下來等紅燈
如果照要注意的話,那我是不是應該要停在路口 確定沒車再走 走的時候還要慢慢的
那這樣交通不就大打結?


當有車闖紅燈...
首先你必須善盡注意的責任...
之後沒能力迴避煞停而撞上去...對方全責!
但有辦法閃避煞停卻還是撞上去(一般人會說我沒注意)...可能就8/2或7/3...
結果是不同的...
應注意而未注意此時就很明確!
別人雖然犯錯...
但還是不可名正言順的私刑制裁!
要殺人...開車就好了幹嘛拿刀拿槍??

再來是機車靠右騎...
與同車道併行...
在白牌車上並沒違規...這前面就有大大說過了!
不然警察大人們就不需要在過年前加班抓紅燈右轉違規左轉的車!!
上班時間在各大交通要道錄個影...一年份的業績就到手了!!
所以汽車在右轉道右轉...
需注意右側也同樣是義務!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gungunM wrote:
現實就是明明就你開車...(恕刪)

你跟我很熟嗎?
我們是在討論該板影片
法律.交通法規.都證明貨車沒錯。

gungunM wrote:
右轉車注意右側狀況是駕車基本原則...
未善盡注意的責任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不懂哪裡有錯了!

我前幾回文裡有.法律.法規.你可以再看看
等你來反駁那些法律跟法規.去找吧!
找不到.就接受現實吧!
gungunM wrote:
要殺人...開車就對了唷!
linxxxxxxx說右轉車撞死鑽右邊車縫的機車無肇責可全身而退!!

成熟點.回文請打清楚.不敢打全名是怎樣?

gungunM wrote:
小弟的看法不是這樣耶...

最高法院74年台上第4219號判決:「汽車駕駛人雖可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然因為對於違規行為所導致之危險,若屬已可預見,且依法律、契約、習慣、法理、及日常生活經驗等,在不超越社會相當性之範圍應有之注意之義務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因此,關於他人之違規事實已極明顯,同時有充分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即不得以信賴它方能遵守交通規則為由,以免除自己之責任。」

因為小弟認為...
右轉注意右方是駕車必須做到的動作...
所以...沒注意就是過失...
無關交通規則上的肇責分配...
每個用路人應做到避免事故的責任...
自仍有以一定之行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

所以無論是後方車還是右方車...
都該被注意到!
\\


你還是沒回答,那台機車到底是右車還是後車 ???

可否解釋一下紅字兩段寫的意思 ?

"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

"同時有充分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 ,
"充分的時間" 這一點蠻重要(如果應變時間非常短 , 跟有充分應變時間, 兩者應該會有不同的判決出來)
vincent12 wrote:
\\你還是沒回答,那...(恕刪)


基本上...都是耶...
貨車起步時...
是後車...
在方向盤打下去的瞬間...
是右車...
請問該算後車還是右車啊??

只不過這都不影響我引用的條例...
貨車至少有五秒鐘的時間可以觀察後方...
卻在撞到前...
連閃避的動作都沒有...
顯見貨車根本沒注意過右後方!
條文告訴你...
該注意的不可以不注意...

問題出在...
有人認為右轉不必注意右邊...
這樣想的話...
真的可以撞人吃到飽耶!

今天早上發現...
我每次變換車道...
至少就看了右邊後照鏡三次...
右轉更是頻轉頭跟看後照鏡...
這絕對是我太龜毛對吧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gungunM wrote:
哀~
Linxxxxxxx的CUXI從右側同車道超車...
要用過失傷害去逼迫對方賠款...
就不認為自己有一丁點過失...
還說就算對方只有1%的肇責都可以告過失傷害...
想不到換個例子就換個腦袋了!!
叫他不要引我言還一直引...

不敢打全名.會怕就好!
問你的問題答不出來就認輸吧.別東扯西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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