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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國道二號 法拉利四兄弟

看了內容,一窩蜂的在炮別人佔用內側車道
在大聲呼籲不要佔用內車道,又在幫超跑超速說話的人。
應該重新確認自己是不是真的了解"請勿佔用內側車道"的真正意義。

請參閱國道高速公路局的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
參閱網址: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小弟也很討厭烏龜車佔用內側車道,但以最高速限走內側車道,本來就沒有錯。
錯的是超跑超速,版主只有一個錯---->那就是"指牛為馬"


jipon wrote:
看了內容,一窩蜂的在炮別人佔用內側車道
在大聲呼籲不要佔用內車道,又在幫超跑超速說話的人。
應該重新確認自己是不是真的了解"請勿佔用內側車道"的真正意義。

小弟也很討厭烏龜車佔用內側車道,但以最高速限走內側車道,本來就沒有錯。
錯的是超跑超速,版主只有一個錯---->那就是"指牛為馬"

不可指正【鄉民的正義】
事實證明
高速公路 中線比內線快
還快不少
分享我的燦坤會員卡號36573176 地區 02(台北) 姓氏:張 歡迎使用XD
跑再快有什麼用,在台灣陸地上從台北到高雄還是跑輸高鐵。
看了版大被如此的砲轟...小弟在此默哀3秒鐘
不過就此是否屬佔用內側車道的問題..小弟我想請教...
就如版大所說的他的時速110km~
也確實當時都沒其他車,也有構成違規佔用內車道這條嗎???
我印象有看過高工局的紅布條"慢速車請勿佔用內線車道"
以內側車道來說,時速基本該跑多少才不構成慢速車呢?
馬在哪裡!馬在哪裡!

明明出現的就是牛!
木易 wrote:
10/12早上十點 ...(恕刪)



是.........哞...........不是馬...

標題可以改.....哦..你不要不知道怎麼改....

趕快改吧.....

wwww651811 wrote:
以內側車道來說,時速基本該跑多少才不構成慢速車呢?

低於速限10公里就是慢速車
佔內線就不對
lcostu wrote:
不管倒底是什麼車.....(恕刪)
其實就是法規上的不確定(像國道計程方案也一樣在喋喋不休一樣).
國道二號是上限時速90公里,像樓主說的開到110公里也算快的.
但是法規說不堵後車情況下可以最高速行駛於最內車道,請問堵到一部車是算還是堵十部車才算?
再說難聽一點樓主這樣只是道德上有瑕疵(搞不好也沒這問題,因為法規就是這樣定,哪有法規說不得占用內側車道又可以在不堵後車時持續在內側車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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