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老兄把房車當F1開~~
不就,開版大騎快點或閃一下...
別擋住他一路狂彪的興致~~
因為看過該影片,好似沒其他車,就他最大
別遇上真跑車被巴假的,還被您欺弱...
那真的是掉漆耶~~
所以~
他為了他的尊嚴
直接了當悍衛了,逼你車...
但~
開版大,您好似也不示弱的追向前....
這~~~~
雙劍相爭,兩敗俱傷
這是您要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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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
您擁有路權,在這台灣還未普及此觀念..
您遇過開車時,有人龜在您前方嘛?
還不是順勢超過了....
只是~~~
他因為機車比我小,還佔我道...沒吃飽,有攻擊傾向~~
所以囉~~
以不變應萬變,安全第一!!
以上~~
1.違規地點XXXXX路,民國幾月幾號,幾點幾分,違規事實:逼車,跨越雙黃線,行駛中故意踩煞車
2.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紅色小客車-馬自達3,車號:XXXX-XX
3.檢舉人姓名,地址,電話
詳述:本人騎乘機車為重型機車,車號XXX,在規定車道內行駛,並遵守交通規則,路途卻遭紅色小客車XXX,跨越雙黃線超車,並放慢速度且在前方無車輛情況下故意煞車,影響我行駛之速度及生命安全,途中甚至惡意變換車道,逼車,並加速從我旁邊切過去,此舉嚴重影響我生命安全,以及其他用路人權益,開紅色小客車駕駛已有危險駕駛之疑慮,隨件附上影片做為貴單位查證舉發,並請貴單位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危險駕駛,重罰該名無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駕駛人,好保障用路人安全。
有關所述車輛照片,可寄至本局交通隊(屏東市永大路70號,或以電子郵件:ptg001@ptpolice.gov.tw),將於查證後依其違規事實舉發。
屏東縣交通隊檢舉網址(並附檢舉表格):
http://www.ptpolice.gov.tw/_Teams/traffic/CmsShow.aspx?Parm=20106316540603,20061121103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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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隨便打一下,如有需要再自行修改
此法必讓該名駕駛:
1.馬3車主罰6000~24000元
2.馬3車主扣車牌3個月
3.馬3車主要去上道路安全講習的宣導課程
雖然當下馬3駕駛很爽,你吃悶虧
不過等他接到罰單,就換你很爽,他臉臭臭~
(要怎麼知道交通隊有沒有開罰單,到時跟交通隊要罰單單號,共有2張,1張罰錢的,1張扣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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