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

論廢死聯盟與重機團體的相同點(閒聊)

bulahe wrote:
第一篇的表列我想很清楚的表達了~~


你的那張表是錯的
既然已經被打爆就別再硬凹了
再怎麼凹錯的也不會變對的

我國機車使用率與國外大不相同
但就是因為不同所以才更應該因地制宜
一昧的限制是最簡單的做法
但同時也是最愚蠢的做法
根本的問題不解決
那麼怎麼做也不可能是對的(跟你那張表一樣)
若只挑最簡單的做做樣子就好
路邊隨機抓一群老百姓來就可以做
要政府幹嘛?
Taipei 101 wrote:
小白的A1死亡車禍中
酒駕竟佔了20%
我看要比小白厲害可真是不容易
喝酒騎車的人多不多,巷子內的都心知肚明

要比小白厲害當然不容易 , 小白機車酒駕A1頂多騎士掛點

汽車酒駕就老是撞死別人但駕駛沒事.....

像十八標那個酒駕逆向對撞~ , 還有那個酒駕追撞一次就害死四人的

真的是沒有小白機車厲害阿.....
Taipei 101 wrote:
小白的A1死亡車禍中...(恕刪)

小白是指所謂的白牌機車還是?
我看了一下一百年第十六週內政統計通報(99年致人傷亡之道路交通事故統計)
◎A1類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仍以酒醉(後)駕駛失控占20.2%最多,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占18.9%次之,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占13.6%居第三;與實施交通大執法前之95年比較,酒醉(後)駕駛失控件數已大幅減少43.4%,其所占A1類事故比重亦減少3.3個百分點。
他只說酒駕佔A1的20.2%,並沒有說機車酒駕佔了A1事故的20.2%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bulahe wrote:
這是急難救助,跟小團...(恕刪)


依然繼續避重就輕

wells130974 wrote:
小白是指所謂的白牌機...(恕刪)

94-96年機車駕駛者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其酒精反應之呼氣檢測超過0.25mg/L或血液檢測超過0.05%者占24.5%,顯示機車駕駛者飲酒之嚴重性

我所知道的有喝酒的機車騎士,仗著機車機動性高,對於酒後騎車心存僥倖的態度更甚於汽車,我要是開車去應酬寧願花五百請小黃開我的車載我回家,也不想跟滿街的臨檢賭一把,騎車的真的是勇敢太多了
當然要花500 , 因為汽車酒駕不小心就撞死人

上次十八標不就有個逆向的 , 跟順向的對撞一下就死二人 , 結果那個酒駕的還沒死呢.........

比起機車自撞 , 汽車當然得花500摟.......

orea2007 wrote:
人民知識水準有所不同,政府就有提昇人民知識水準的責任。
人民道德水準比外國低,政府就有責任想辦法提昇國民道德水準。
而不是政府自己拿這點來做為規避責任的藉口。

orea2007 wrote:
這樣的論點就像你還沒殺人,但是因為你跟某些殺人犯有一樣的特徵,警察就認為
你會殺人,要判你死刑一樣。你覺得合理嘛?
「人權」是一個該死的觀念,所以從今以後,警察應該要這樣做,台灣治安才會變好。

wishleakage wrote:
當然要花500, 因為汽車酒駕不小心就撞死人

上次十八標不就有個逆向的 , 跟順向的對撞一下就死二人 , 結果那個酒駕的還沒死呢.........

比起機車自撞 , 汽車當然得花500摟.......

我是真的看不懂為什麼比起機車自撞
汽車當然得花500摟

只有立場沒有是非,一樣的酒駕,兩樣的評價
機車果真是批評不得

bulahe wrote:
事實?
很明顯的,
不適合。

不然民調不會80%不贊成重機上國道
民調數字是驚嚇指數,不是事實,要區分清楚!
  • 6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